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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案

卫生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案

20*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以下简称“降消”)项目试点县。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卫生部、财政部《20*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省20*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

(二)20*年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以20*年为基数下降1/4;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无菌接生率≥98%;

2、产前检查覆盖率≥90%;

3、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县辖区农业人口。

(二)项目内容

1、人员培训

(1)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各级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与协调、转诊急救系统建设与规范等。

(2)技术师资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县项目技术指导组人员、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监督指导的方法和技能,培训计划和方法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儿科急危症的处理及转诊、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3)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培训师资为经过上级培训的县级“降消”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县级医院、保健机构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措施;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重点培训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知识和要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健康教育技巧、妇幼信息收集与管理等。

(4)乡村医生、保健员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批开展,内容包括项目意义和目标、动员、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建卡管理、住院分娩的方法技巧、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知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经费申请及发放程序等。

2、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中心设在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孕产妇急救专家组,负责高危孕产妇的急诊、急救工作。各乡镇要明确工作职责,村级卫生所要负责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进一步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3、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严格执行《20*年*省“降消”项目孕产妇医疗救助资金补助实施意见》,在摸清孕产妇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凡农村户口的困难孕产妇(不含县城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元以下),经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乡卫生院复核、乡镇政府备案、卫生局审批、下发救助卡等程序并住院分娩者,每人救助*0-150元(20*年全县共救助特困孕产妇500人)。

4、促进孕妇住院分娩

(1)住院分娩实行最高限价。乡镇卫生院平产住院分娩所有费用不超过300元;县级医疗单位平产住院分娩所有费用不超过400元,剖宫产所有费用不超过1500元。

(2)鼓励保健人员完成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每完成一例,由接生单位对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3)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全部免费,合理进行医技检查,坚持合理用药,严禁乱用抗生素和缩宫素,禁止搭销非治疗用药及物品,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减轻孕产妇家庭经济负担。

5、健康教育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充分利用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时机、采用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技巧,对其进行孕期保健、安全分娩、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教育。

(2)利用婚检、孕检机会开办婚前学校、孕妇学校,进行健康知识传播。

(3)制做图文并茂的健康板面,编写语言通俗的健教读本、折页,利用集会开展健康咨询,提高群体保健意识和利用保健服务能力。

(4)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及宣传单、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健知识,形成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召开*县“降消”项目动员会。2月26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并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月27日-2月28日召开乡镇动员大会,并对乡村医生、保健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孕产妇摸底调查。2月29日—3月2日开展孕产妇摸底调查工作,详细填写孕产妇登记表。

(三)发放救助卡。3月3日—3月5日完成贫困孕产妇救助对象申请、确定、复核、审批、下发救助卡等工作。

(四)围产期保健。救助卡下发后,由各村村医、妇女主任督促未进行系统化管理的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对所有孕产妇实行系统化管理。在管理中,进行高危妊娠的筛查,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并专案管理,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

(五)困难孕产妇救助。制定《*县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资金补助办法》,从20*年3月8日开始,按办法规定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医疗救助。

(六)专业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后,分期分批对技术师资、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开展培训。

四、措施要求

(一)健全组织。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落实项目任务,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管理。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县项目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不得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项目配备的设备,由“县孕产妇急救中心”管理使用,设备注明“降消”项目标识,有专人负责,并保持良好功能状态。

(三)监督指导。县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同时接受省、市督导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