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卫生局餐饮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卫生局餐饮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区卫生监督所、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12号)精神,现根据《*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浔政办发[*]72号)及《*市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实施方案》(湖卫[*]239号)文件规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我局决定从*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小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和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以下统称小餐饮)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区餐饮业专项整治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从关

注民生、切实提高餐饮消费安全信誉度,营造餐饮消费良好信誉环境入手,把保障餐饮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小餐饮”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整治,实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长效管理、扶优治劣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以农村小餐饮店普遍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力争通过三年的整治,树立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单位,规范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达标单位,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单位,着力提高农村小餐饮店的整体卫生水平,改善餐饮消费环境,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小餐饮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区小餐饮店的基本情况,以镇为单位建立完整的基础档案,达到小餐饮店“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总体要求,有效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和“脏、乱、差”的问题。

通过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提高一批已持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水平,整改一批经过努力能达到发证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卫生条件差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进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

*年目标:以镇为单位摸清全区小餐饮店基本情况,建立小餐饮店档案;参照《*市小餐饮卫生许可发放条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小餐饮店整治和规范基本卫生标准;确定旧馆镇为我区小餐饮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示范镇。试点区域内达到“四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100%、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100%、食品原料(猪肉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

*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1、*年7月1日—7月30日日主要工作任务建立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宣传发动,制定小餐饮整治工作方案及*区小餐饮店卫生标准,制定工作制度,召开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计划。

2、*年8月1日—8月30日以镇为单位在辖区开展调查摸底,有证无证店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基础档案,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3、*年9月1日—9月30日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先择一条卫生条件较好,管理相对规范的街区开展整治,做出样版,召开现场会,对社会进行公示,对无证小餐饮店要根据开设时间、规模大小等情况上门开展服务指导,提出限限期整改意见后,根据办证、整改情况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4、10月1日—10月31日检查复核,验证贴花。对通过整改符合卫生要求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加贴食品卫生量化分级C级以上信誉度等级标志,D级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警告,由经营业主“承诺”期限,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小餐饮店实施行政处罚,注销卫生许可证。

2009年目标:在08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基础条件好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扶植引导,帮助其提升水平,起到示范作用;对于基本条件较差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督促改造,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对于条件简陋整改无望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关停并转等形式,动员其退出小餐饮领域。对无证经营且经督办仍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或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且不主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饮单位,要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以进一步净化农村餐饮消费环境,规范农村餐饮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农村小餐饮店专项整治成果,杜绝无证经营隐患,力争使全区小餐饮店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目标要求。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区域:县城、城乡结合部、中心城镇和小餐饮集中的区域;整治的重点对象:200㎡以下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整治的重点内容:无证经营和厨房“脏、乱、差”。

四、组织领导

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是我省“十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共卫生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卫生监督所、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小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区建设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区食品药品分局、*工商分局为配合部门,协助做好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并确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建档和试点阶段(*年6月-12月):由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对辖区范围内的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分区域类别建立基础档案,特别是对无证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无证原因等情况要全面了解帮掌握。在此基础上,选择旧馆镇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试点,树立专项整治示范街、示范店,召开现场会,总结整治经验,为09年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经验。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和规范阶段(2009年1月-12月)。在08年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业主动员会、张贴专项整治公告等形式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各镇分阶段开展对辖区内小餐饮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管理。整治方法可采用联系乡镇,实施卫生监督员责任制,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全面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对条件较好的小餐饮店,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树立“五公示”样版店,向社会进行公示,以样板示范店带动行业整治;对条件相对较差的小餐饮店,要采取帮扶措施,通过监督指导,实施限期整改,通过“承诺”时限达到整治标准和要求;对条件差,卫生隐患严重,且整改无望的小餐饮店,通过关停并转等形式,动员其退出小餐饮领域。对于无证无照,拒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和评估阶段(2010年1月-12月)。进一步完善监督员责任制、店内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和评估验收,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成效突出的乡镇、小餐饮店和责任监督员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小餐饮专项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十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事关食品安全,社会公众健康,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机构领导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与合作,认真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各镇在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入到位,实现到边、到底的管理目标,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不留死角。

(三)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面广量大,历时时间长,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协调沟通,开展联合整治。要根据小餐饮整治总体方案和基本卫生要求,按照划片定职,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围绕卫生城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分类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创业、就业、便民、利民的关系。要以帮扶指导为主,规范小餐饮经营,提升小餐饮业卫生面貌。

(五)健全制度,长效监管。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卫生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台帐制度,推行卫生监督员联系乡镇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责任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和办证。

(六)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信息制度,扩大公众知情权,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小餐饮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七)及时总结,规范上报。根据省、市小餐饮专项工作要求,建立月报制度,区卫生监督所、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地专项整治联络协调与信息报送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络员、信息员、联系方式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