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卫生局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卫生局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根据《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湖卫〔*〕82号)的精神,结合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区卫生系统现状,为切实落实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任务,保持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浙江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平安医院”创建。

三、活动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完善情况,尤其是人员(重点是患者)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临时建筑与陈旧房屋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值班巡逻人员在岗在位和防火安全巡查制度等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对火险隐患进行检查及整改等。

(三)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大型医疗设备管理情况;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四)毒、精、麻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院内感染的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处置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整治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全年)。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

(三)隐患整改阶段(*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区卫生计生局加强监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11月至12月)。区卫生计生局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在11月初开展本单位自查,并于11月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卫生计生局医政科。市卫生局将对我区医疗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全区成绩,并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区卫生计生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部署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督查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充分调动职工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全面发动,有效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注重发展。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联系,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排查与治理两手都要硬,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随时完善工作方法,以发展为目标,安全为基础,进一步形成上下一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工作信息与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