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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实施方案

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年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黔人通[*]134)号及《安顺市*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市人通[*]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年度“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方式

*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采取考试方式确定人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我县辖区内资格审查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闭卷考试)。

2、笔试试卷设置为综合试卷一份,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份及*县情部分。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4、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5、笔试时间:*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间:*年9月20日(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三、优先条件

1、零就业家庭的学生(以县劳动就业办统计信息为依据)直接进入考核(在1:1.5比例之外);

2、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者(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考试成绩加2分(需出具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过“西部志愿者服务行动”计划或其它志愿者活动,履行协议并获得相关证书、奖励的学生,考试成绩加2分(需出具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加2分。

5、父母已采取节育措施的独生子女或双女学生考试成绩加2分(需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

6、加分总分不得超过8分。

7、在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中文、农业、林业、畜牧等我县急需专业优先选聘。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

5、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况。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参照考核结果,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选聘对象。不足名额采取顺延方式补充人员选聘。

六、选聘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签订贵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协议书。选聘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

对已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如自行放弃的,今后不在考虑其参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工作项目。

八、纪律

1、为使选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选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程序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聘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则取消选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