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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整顿机关作风方案市

物价局整顿机关作风方案市

各科(室、所),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市整顿办有关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第二阶段(9月份)的主要任务是: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并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调查研究。落实整改、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始终。为确保这一阶段工作全面落实,经局整顿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第二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大局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查找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本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高纪律观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在基层和人民群众中塑造物价部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于净于事的良好形象,推进我市依法治价管费工作,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按照“六倡导六反对”(倡导优质服务,反对生冷硬推;倡导尽职尽责,反对敷衍塞责;倡导科学管理,反对软弱涣散;倡导严明纪律,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倡导奋发进取,反对因循守旧;倡导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的要求,认真查找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不利做好物价工作、促进依法治价管费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查找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是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破“三老”、戒“三浮”,自觉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否真正做到“为发展服务,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说话”。

(2)按照“努力增创新优势,开拓新局面,实现新发展”的要求,认真查找在发展思想、制度创新、扩大开放、科技创新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破除因循守旧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3)开展“十查十比十看”活动:一是查思想,比与时俱进,看坚持学习、勇于创新,还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二是查学风,比理论学习,看学以致用、求真务实,还是照抄照搬、脱离实际;三是查宗旨,比联系群众,看勤政为民、干净干事,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四是查制度,比党性原则,看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还是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五是查纪律,比组织观念,看是纪律严明、维护团结,还是自由散漫、阳奉阴违;六是查廉洁,比无私奉献,看是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还是乱用职权。以权谋私;七是查传统,比艰苦奋斗,看是不畏艰难、甘于奉献,还是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八是查工作,比贡献业绩,看是争创一流、政绩突出,还是弄虚作假、人浮于事;九是查效果,比献计献策,看是结合市情、提供良策,还是漠不关心、等闲视之;十是查效率,比雷厉风行,看是恪尽职守、勤政高效,还是拖延推倭、作风漂浮。

二、查找问题的方法途径

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进行对照检查:

1、自查。各科(室、所)和个人要对照《在市直单位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进行自查,局、科(室、所)和副科以上干部都要写出自查报告。领导干部要带头,当好表率,带头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互查。在局内利用科(室、所)之间比较了解情况的有利条件,以适当的形式,就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互相提建议。深入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征求干部职工对单位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分析解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查找问

3、敞开大门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面向基层物价部门、企业、市直收费单位、投诉群众等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注意从科(室、所)及认证中心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查找自身的问题。业务科所要围绕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科所批价批费和物价检查执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4、邀请相关部门帮助查。要主动征求市直机关其他部门尤其是工作联系紧密的市直收费部门对本局的意见,形成互相帮促、共同查摆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要求

1、查找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科(室、所)、认证中心和个人要紧密联系实际,有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既要敢于揭短,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目的。

2、要坚持边查边改。各科(室、所)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向局领导汇报,在机关内部公开。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务必马上改;能部分改的要认真改,不要等到整改阶段再来集中整改;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整改。属于制度方面的原因,要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以解决。

3、要自觉接受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自觉接受并认真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新闻记者和机关干部代表等有关人员,对本局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情况的检查。二是局整顿办对各科(室、所)、认证中心进行社会调查和随机抽查。三是加强工作监督。对查摆问题工作到位、整改措施力度到位和查找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力的科(室、所),要在局内点名通报。

4、第二阶段工作结束五天内,各科(室、所)要及时将查找问题的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局整顿办综合汇总成局汇报材料报市整顿办。汇报材料的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查找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对策及工作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