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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街道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强街道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服务,根据区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同志“*”重要思想和中共*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变机关工作作风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民众对街道及其工作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工作人员行使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街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街道工作逐步走上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促进街道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层原则:注重实效,坚持真实性、针对性,强调可操作性。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街道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保密范畴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监督制约机制,消除消极腐败的现象,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范围、内容及形式

(一)范围: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应对外公开的非秘密事项。

(二)内容:

1、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应公开的事项:

(1)经济发展计划、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由经发办提供);

(2)街道办事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由党政办提供);

(3)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以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的情况(由财政所提供);

(4)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由有关部门提供);

(5)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注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供)。

2、街道各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1)办事职责,包括部门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办事人员职责;

(2)办事程序及依据,即办理各种事项的流程及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收费标准,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必备的文书资料;

(3)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4)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

(5)办事纪律,即在办事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对违规、违纪者的处罚办法等;

(6)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3、街道内部应公开的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公开形式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多形式、多层次予以公布。

1、须向全社会公开的,政务公开栏、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

2、须向本单位和部分单位和个人公开的,可通过张贴公示,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时间: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并能取得最佳客观效果为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须永久性公开的内容,应长期公平;经常性的工作,应按月或季公开;临时性,一次性的工作,应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先听取群众意见,再正式公开。

(二)程序:对需公开的事项,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经研究确定的公开事项,要坚决执行,具体程序为:

1、公开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方案、内容、形式和方法。再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联席会议,由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向联席会议报告、提出方案,经讨论审议并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2、公开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用各种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并根据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及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3、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许文川同志任组长,辛宰涛、方汉辉、余松章同志任副组长,陈佩钿、郭思来、林秋发、胡媛娜、张培明、吴深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陈佩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对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办事处成立了由辛宰涛同志任组长,李丽红、郭思来同志任副组长,陈佩钿、吴深波、郭娴玲、郑少苏同志为成员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街道政务公开永久性、连续性、真实性、规范性的监督。

(一)办事处党政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马虎应付,未按要求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内容失实的,要批评和督促;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

(二)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举报和投诉机制。

(三)要加大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五、职责分工

要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政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搞好对有关部门的督导和对工作的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工为:

(一)办事处党政办:协助街道领导承担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主抓责任,重点做好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

(二)监督小组:负责对实施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协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社区居委会“一把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二)要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结合起来,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出工作特色,使政务公开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对政务公开活动进行宣传,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