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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宣讲团方案

艾滋病防治宣讲团方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当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艾滋病流行的严重性、危害性估计不足,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仍然认识不够,对国家和省重要防治法规、政策理解不透。为依法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确保《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各项目标的实现,现决定组织成立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防艾委)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在全省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宣讲活动。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承办: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艾办)。

三、运作计划

(一)6月,着手制定活动方案,组织撰写、制作宣讲教案。

(二)6月下旬:成立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

团长:高开焰省防艾办主任、卫生厅厅长

副团长:杜昌智省卫生厅副厅长

宣讲团内设立三个小组和秘书处。宣讲团成员由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法制办、团省委等厅局有关人员组成。

1、法律、法规组:

2、防治政策组:

3、基本知识组:

4、秘书处设在省防艾办。

(三)6月:省防艾办发文要求各地组织本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利用省委党校远程教育系统,完成艾滋病防治政策课程网络学习任务,各市防艾办负责具体落实。

(四)7-9月:省宣讲团在省委党校开展艾滋病防治与对策专题报告,配合国家并安排省级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

(五)8-10月:各市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

(六)11月:召开全省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工作总结会,交流活动经验,总结工作不足。

四、宣讲安排

(一)省宣讲团负责全省17个市的市级宣讲活动,各市成立市级宣讲团负责所辖县(区)县级宣讲活动。

(二)市级宣讲活动参加人员:市、县党、政领导,市、县政府办、科技、教育、文化、工商、财政、公安、司法、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计生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场参加人员不少于200人。

县级宣讲活动参加人员:县、乡级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参加。

五、职责和分工

省防艾办:负责制定省级宣讲计划;国艾委宣讲团在我省宣讲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完成授课内容编写和教学光盘制作任务;组织宣讲团成员赴有关市县开展宣讲活动和督导各地完成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任务。

各有关厅局:负责推荐本部门宣讲团成员,参加宣讲活动;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宣讲工作。

省委党校:配合中央党校利用本系统的远程教学系统,在党校远程教育网络覆盖的市、县、区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活动,保质、保量完成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任务。

市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省级宣讲团在当地宣讲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干部组织、会场安排和会务服务及设备保障等,同时组织本市各级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宣讲活动,完成宣讲任务。

六、经费

(一)省防艾办承担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费用(包括专家食宿、交通和差旅费用以及部分场地费用),讲座光盘的制作和分发等费用。

(二)各市(县、区)政府承担所辖县(区)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宣讲活动费用,省级予以适当补助。

宣讲是一项重要的防治工作,也将作为今后执行《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市、县(市、区)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完成艾滋病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