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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电化教育目标方案

党员电化教育目标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电教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激发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党员电教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定西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定市组发[2006]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重点指标”和“附加内容”两部分组成:

1、“重点指标”为《*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附加内容”是增设的加分和扣分考核项目。

三、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平时督查、重点抽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年度综合考核等方法进行。具体考核程序是:

1、自查申报。被考核单位首先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电化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上报自查报告,并申请县委组织部验收。

2、综合考核。根据自查情况,结合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县委组织部根据平时督查和抽查掌握到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委分管领导审定后计入党建工作考核总分。

3、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和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考核,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由县社会工委(经贸局党委)负责考核。

四、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其中平时抽查占40分,年终综合考核占60分。考核得分(含加计分值)按20%纳入县委与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签定的《乡镇党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综合计分。同时设置加分和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基层“六有”播放站(点)在完成规定目标的基础上,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加3分。

(2)党员电教专题片在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每多报1部加1分,在市上开办的党建专题栏目中每播出1部加1分,在省上的党建电视栏目中每播出1部加3分,最高加10分。

(3)党员电教工作信息被市委组织部采用1条加0.5分,被省委组织部采用1条加1分,最高加3分。

(4)电教工作获得市(包括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加3分;单项工作一等奖每项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最高加5分。

(5)开展党员电教主题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在全县成功推出先进典型或经验的加2分,全市的加4分。

(6)加分总额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2、扣分项目:

(1)党员电教工作被省、市、县委组织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4分、3分。

(2)上报的基层“六有”播放站(点)经查不实的,1个站(点)扣1分,超过3个站(点)的扣去相应标准分值。

(3)基层电教站(点)播放收看情况抽查不实的,发现一处扣1分,超过3处的扣去相应标准分值。

五、奖罚办法:对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目标的考核不设置单项奖,考核得分纳入《乡镇党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直部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同奖同罚。但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评先选优的资格。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年起试行。

2、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