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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规划方案

结核病防治规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确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年阶段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DOTS覆盖率:*年底,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的DOTS覆盖率达到100%。

*年底,以村为单位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张贴率达到100%;

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年达到70%,*年达到80%。

2、病人发现:

*年底,发现23613例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60%;

*年底,发现27497例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

(各市州病人发现任务见附件1)。

*年底,医疗机构的结核病人转诊率>95%,结防机构病人转诊追踪到位率>90%。

*年底,以村为单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诊覆盖率>90%。

3、病人治疗:

涂阳病人治愈率>85%,其中初治涂阳病人>90%,复治涂阳病人>80%。

*年底,复治病人比例<15%;病人中断治疗率<5%。

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教育

1、大众媒体宣传

*年底:

省级在省级电视台的宣传≥20条次,在报刊杂志的宣传≥30篇次;

市级每2月在市级电视台的宣传≥1条次,在报刊杂志的宣传≥1篇次;

县级每季度在县级电视台的宣传≥1条次。

2、发放、张贴宣传资料

*年底:

省级印刷发放宣传画和资料12万份;

市级印刷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100万人;

县级每户印刷发放宣传单≥1份(可通过学生发放入户);

每村刷写固定性的宣传标语≥1条,墙报、板报≥3次。

3、会议和街头宣传

*年底

全县乡级干部会议上宣传≥3次,乡镇召开的村级干部会议上宣传≥3次;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省市县三级均要组织街头咨询宣传。

(二)病人发现

1、归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管理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6号)和《*省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工作规范》(湘卫疾控发[*]33号)。

设立痰检点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全省乡级痰涂片检查点实施方案》(*年底前下发)开展结核病人痰检工作。未设立痰检点的乡镇卫生院将结核病可疑者转诊到县级结防机构进行确诊。

医疗机构将不需住院的门诊肺结核病人全部转诊到县级结防机构管理,住院的结核病人要及时报告疫情并纳入县级结防机构的统一登记治疗管理,未愈出院的病人转诊到县级结防机构继续治疗管理(归口管理程序见附件2)。

县级结防机构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转诊病人的追踪到位,对住院的病人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2、设置乡镇卫生院痰检点

*年底,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开展试点;

*年,原则上在交通不便、距县城较远的乡镇卫生院设立痰检点。年底,全省设立1000个乡镇卫生院痰检点。

3、网络追踪

县级结防机构安排专人每天对网络直报和疫情报告卡报告的肺结核病例进行核对,对未转诊的病人要逐个追踪到位,落实治疗管理。

县级结防结构要在*年10月底以前完成网络直报的结核病例核查追踪。

4、特殊人群中结核病人的管理

*年底前,省卫生厅和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省监狱和劳教场所结核病人管理方案》,将监狱和劳教场所的肺结核病人纳入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统一管理。林场、矿山等地的肺结核病人实行属地管理。

(三)病人治疗和管理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程序和要求,实行县、乡、村分级管理,同时兑现病人治疗管理费。

按照全省统一的结核病诊疗规范,严禁利用免费药品对病人强行搭配和滥用辅助药品。

*年底前,省卫生厅制定《*省贫困结核病人就诊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利用*省农民结核病医疗救济基金经费,对贫困的结核病患者给予交通补助。

(四)活动性涂阴肺结核病人的治疗

从*年元月起,对全省活动性涂阴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

深入广泛地开展社会动员,使活动性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家喻户晓。

*年起,按照《*省活动性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治疗和管理方案》(*年底前下发),规范活动性涂阴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管理。

落实免费政策,首张X线照片、四次查痰和抗痨药品实行免费,规范辅助用药。

三、工作措施

(一)机构建设

省级结防机构至少有20名专业人员。

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内设立独立的结防科室。市级5-8人,必须配备专职痰检员。县级4-7人,县级要配备专职的痰检员和疫情管理员。

乡、村两级安排专职或兼职医生负责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

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湘卫疾控发[*]26号转发)的要求,落实业务用房,配备和补充显微镜、X光机等结防工作必需的设备,保证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人员培训

1、管理人员:*年11月底前,市级要完成所属各县的卫生局长、防疫站长、医院院长结核病人归口管理的培训工作。

2、结核病诊疗人员:*年6月底前,省级完成市(州)、县(市、区)师资人员培训,市(州)、县(市、区)完成所属市(州)、县(市、区)医院和结防机构的诊疗人员培训。

3、痰检人员:*年11月底前,省级完成市级痰检师资人员的培训。*年3月底前,市级完成县级痰检师资人员的培训。6月底前,县级完成痰检点人员的培训。

培训教材:

(1)《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2)《现代结核病治疗与管理》

(3)《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手册》

(三)督导检查

按照《指南》的要求和内容,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并做好督导记录。

省级每年对每个市(州)督导检查≥2次,对全省1/2的县(市、区)督导1次。

市级每季度对所辖县(市、区)督导检查1次,每次访视3-5名病人。

县级每2月对乡、村督导检查1次,访视5-8名病人。

乡级对村卫生室和化疗督导员每月督导2次,对免费治疗的病人全疗程访视4次。

四、经费物资管理

(一)经费筹集

1、*省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

2、中央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

3、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

4、*省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补助费(38个贫困县);

5、各级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经费;

6、*省农民结核病医疗救济基金。

(二)经费支出

健康教育经费:从配套经费、世行贷款项目经费和全球基金的健康教育部分支付。

病人发现:X线胶片由世行贷款项目经费支付。报病费、痰检费、X线洗片费等其他经费由配套经费、全球基金和中央专项经费支付。

病人治疗:药品费由中央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支付。治疗管理费由中央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和配套经费支付。

痰检点:显微镜和工作经费补助由中央财政支付。

督导管理经费:由世行贷款项目经费和配套经费支付。

贫困病人交通费补助:由*省农民结核病医疗救济基金支付。

人员培训经费:由世行贷款项目经费、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和配套经费支付。

(三)经费管理

各级要按照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要求,将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要建立结核病防治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帐专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考核评估

(一)考核评估安排

*年11月省卫生厅将对各市(州)、县(市、区)*年度结核病控制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年6月省卫生厅将进行半年工作考核。

*年12月省里组织考评验收,迎接全国5年实施计划终期评估。

(二)考核评估指标

1、DOTS覆盖率;

2、病人发现率;

3、病人治愈率;

4、督导检查:

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督导任务完成率>95%。

5、人员培训:

(1)各级培训任务完成率>95%;

(2)乡级防保医生、痰检人员和村级医生受训率>95%。

6、经费管理:

(1)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经费到位率100%;

(2)各项结核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