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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意见

全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树立“大职教”思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符合实际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实用技术人才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构建一个体系(职业教育网络服务体系);完善一种机制(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职业教育“上挂、横联、下辐射”的办学机制);加强两个建设(县职教中心建设和乡镇职成教学校建设);实施四项工程(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组织实施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组织实施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组织实施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达到一个目标(提高职业教育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一)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大职教”思想,逐步建立“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社会参与”的大职教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逐步改变多头办学、各自为政、资源浪费、效益不高的职业教育办学现状。进一步落实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职教中心与县内其他职业学校、职业办学机构的联合办学机制。整合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开辟发展职业教育的数字化服务窗口,搭建起县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平台,最终实现联网互通、信息共享。

(二)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网络服务体系。利用布局调整和学区建设的资源,每个乡镇要建设一所职成教学校,年底前配齐职成教学校校长,健全校务委员会。年底,各行政村依托村委会或村小学,建成村农民业余学校。逐步建立以职教中心为龙头、各乡镇职成教学校为基础、各类民办职业学校、农村中小学和村农民业余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在企业中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立学习型企业。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为就业再就业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开办夜校、周末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成人学校,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相互沟通的机制,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三)完善“上挂、横联、下辐射”的办学机制。各职教机构要在强化内部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外联,实行开放办学。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获取职教科技信息、培训专业师资;通过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县直各部门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交流、经验推广;通过乡(镇)职成教学校、各厂矿、农村专业组、专业户建立实训示范基地,推广先进技术、反馈基层情况、为基层服务。形成上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联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内各民办职业学校及各县(区)兄弟学校;下辐射各乡(镇)职成教学校,各企业、各专业组、专业户的学校办学机制。

(四)发挥职教中心龙头的辐射带动功能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路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主管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县职教中心要坚持“面向社会、适应市场、突出特色、服务当地”原则,适应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需要,紧紧围绕“农业立县、工业强县、市场兴县”的发展战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宜长则长、宜短则短、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创办适应全县食品、矿冶、化工、制造四大工业优势产业和食用菌、设施菜、畜禽养殖三个农业主导产业及城镇社区服务业发展需要的省级骨干特色专业1—2个,市级骨干特色专业2—3个。

2.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职教中心要抓住国家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的契机,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科技楼建设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多功能实验实训基地1处,建设科技综合楼和宿舍楼各1处,年争创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年争创部级重点职业学校。使职教中心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认真落实省职普招生比例和相关政策,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做好初高中的职普分流,将职教招生计划落实到基层学校,争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尽快达到1:1,使职普教育协调发展。

3.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重点培养10名职业教育名师、10名专业带头人、10名“双师型”省级骨干专业教师。建立职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校面向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到2010年县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要达到80%以上。

(五)加强乡(镇)职成教学校建设。乡(镇)职成教学校是乡(镇)政府主办,教育部门管理,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致富服务的科技文化培训机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农业产业化培训,对农村科技带头人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对外出务工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三是对农民进行时事政策、国情教育、法制教育、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和各种形式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主要职责:制定教育培训中长期计划、年度办学计划和保障措施,聘任专兼职教师,具体组织实施文化科技培训工作。

(六)积极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构建“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机制,形成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县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鼓励和支持吸纳民间资本、县外资金兴办民办职业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将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对待。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机构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七)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把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开发、扶贫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大范围培养培训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行“日校办夜校”、“一师兼两教”,把乡(镇)成职教学校建设成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和就业创业的重要基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研究全县职业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职责附后),定期召开职教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全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沟通职业教育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认真做好项目争取、资金投入、学校建设、学校管理、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及就业准入制度监察等方面工作。县政府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目标管理。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把职教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教育发展服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加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按生均标准定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统筹用于乡(镇)职成教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和培训。合理确定职成教学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自年起,在县财政预算中将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可适当用于职业培训。职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教育培训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建立职业教育贫困生助学制度。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

(三)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全面规范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指导和管理。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人事劳动、安全监管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形势和政策,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事迹。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