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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党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各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根据市委《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中央决定,从20*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于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团结和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重要思想,永葆党的先进性,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与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当前,我县正处于跨越发展的新阶段。在“两个率先”旗帜下冲刺“双争”目标、推进跨越发展,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5.3万名党员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肩负起跨越发展的历史重任,这对党员保持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奋斗,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总的看,我县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在突发事件、关键时刻的考验面前,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也要看到,党员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重要思想、不适应跨越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缺乏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有的素质和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发展本领欠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组织观念淡漠,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愿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少数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不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党的执政地位。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党员队伍突出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调动我县广大党员积极性、加快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内外局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市委九届六次及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一项主要措施,作为实施“三强工程”(强干、强基、强堤)、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措施,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理想与智慧、充满活力、求实创新、永葆先进的党员干部队伍。广大党员要响应中央的号召,积极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跨越发展、冲刺“双争”目标,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海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以学习实践“*”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方针,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实际问题的解决,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海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推进“三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广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跨越发展和冲刺“双争”目标上来。二是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眼于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党员通过学习,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弘扬正气,增强党性,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以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着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党员素质更高。着眼于打牢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思想基础,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家读、大家谈、大家唱、大家做”的“四大”专题活动,组织全县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警示教育等活动,使全县党员学习实践“*”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成为促进发展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

(二)基层组织更强。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进“三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落脚点,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和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三)党群关系更好。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查找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进行整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是否切实得到解决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探索和完善让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载体,发动党员和党组织为广大群众坚持不懈做好事、持之以恒办实事、真心实意解难事,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与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让他们进一步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四)发展步伐更快。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把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一切有利于实现“双争”目标的聪明才智,凝聚一切有利于冲刺“双争”目标的积极力量,使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战略部署在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实现跨越发展和冲刺“双争”目标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切实把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级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年1月开始到20*年6月基本结束。

第二批:城镇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年7月开始到20*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县直党委及部分企事业单位、海安镇、城东镇街道社区,各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年1月开始到20*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村,党的组织关系在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县级机关、部门。

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单位,经县委同意可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批次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对我县流动党员,按照“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的原则,由流出地党组织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协调,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对县外流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与流出地党组织衔接,共同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对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以及下岗失业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以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对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整顿工作。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一般不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时间1个月左右。各党委要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层层发动,狠抓落实。基层党组织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要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要把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同《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一道作为主要教材,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在学习中要重点学习党章。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结合实际,安排必要的文字、音像辅助教材。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为党员上党课。要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党课辅导和专题研讨结合起来、理论学习和典型引路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严格学习纪律,达不到要求的应主动补课。

(二)分析评议阶段。时间1个月左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与普通党员谈,党员之间相互谈,党员与身边群众谈,听取意见,沟通思想,找出不足。根据征求意见和谈心情况,党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人的党性分析材料。

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党支部将评议意见反馈给党员个人,并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情况。

(三)整改提高阶段。时间1个月左右。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一定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谅解;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条件的党员,要立足于帮助教育,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把握政策界限,按照正常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对双重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协助配合。各镇、各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带头剖析,带头整改,也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县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县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相应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批教育活动,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都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结合分工确定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把联系点建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通过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活动;通过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

建立督查制度。活动开展时,县委将向有关党委派出督查组,推动活动开展。各基层党委也要抽调领导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干部组成督导组或检查组,深入到基层单位了解活动情况,提出活动建议,督促解决问题,促进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开展,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宣传工作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工作列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制订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活动舆论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上来。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和传播渠道,灵活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着力宣传先进性教育的重要理论、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宣传全县各条战线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要通过举办理论研讨会,组织电视节目访谈,为党员上党课等形式,帮助党员群众加深对教育活动的认识,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吸引力;通过举办以永葆党的先进性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演讲比赛、书画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通过在新闻舆论媒体开辟专栏、编发工作简报、组建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等形式,宣传优秀党员典型事迹和先进工作经验,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三)坚持求真务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基本步骤不得少,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要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活动始终,按照每个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每项工作,以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工作的高质量来确保整个活动的高质量。

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布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征求群众意见,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上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发放抽样调查问卷等方式,测评教育活动效果,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组织整顿。

(四)努力创造工作特色。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县各级党组织都要从实际出发,把创新的精神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党员的具体特点,创设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要把党员先进性教育与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要通过领导导学、干部领学、专家讲学、党员互学、上门送学等多种形式,使全县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成效,让全体党员灵魂上受到触动,思想得到洗礼,素质上有全新的提升。

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如何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和组织领导作用,如何抓好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老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的教育,如何紧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如何进一步创设上级肯定、党员高兴、群众欢迎的活动载体,如何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等课题,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以“大家读”、“大家谈”、“大家唱”、“大家做”等“四大”专题活动为载体,在实践中探索好思路、好方法,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创造工作特色。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党委要向县委报送总结报告。县委将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