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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招考人员意见

卫生系统招考人员意见

按照《*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单》的规定,孙晓娟等20名同志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经研究,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分配:

一、用人单位及需求人数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人

2、*区稷下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3、*区齐陵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4、*区敬仲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5、*区皇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6、*区齐都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7、*区梧台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8、*区金岭回族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9、*区南王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10、*区边河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

二、分配原则:

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的分配原则。

三、分配办法:

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本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一次性选择,签字生效,不得更改,选择完成后,由卫生局确定并会同人事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具体选择单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