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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创名牌实施意见

小企业创名牌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全省名牌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全区开展“质量兴区”活动,并鼓励中小企业创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突出质量工作,强化品牌意识,加快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加强质量管理,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提升全区质量工作水平,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竞争优势的知名品牌和企业,带动全区工业经济和服务业快速发展。

主要目标:

——*6年争创山东名牌2个,*名牌3个,*知名品牌企业4个。

——到*8年,争创中国名牌1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山东名牌3个,山东免检产品4个,*著名品牌5个。

——到2010年,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通过国际标准认证和计量确认验收,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企业达100%。

——到2010年,建立2-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出口,增加农民收入。

——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有90%以上按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的内控技术指标组织生产,产品可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优等产品率明显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有明显改善,主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竟争力的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从根本上提高我区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使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各办镇、各经济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质量管理、推进名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培育品牌、创名牌与培植支柱产业、调整结构结合起来,与培育大企业集团结合起来,与发挥区域优势结合起来,发现、培育和推荐一批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要搞好企业品牌的塑造,在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品牌研究的基础上,对企业品牌的定位、命名、形象标志、个性特点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塑造品牌的具体措施,把确立品牌,培育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的工作做实做细。要十分重视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品牌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兴业”、“质量兴厂”是实施“质量兴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质监、经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推荐工作,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各行各业大力开展质量兴业、兴厂活动,动员和指导企业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理念,切实加强质量管理,打造品牌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同时,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工作顺利开展。

(三)夯实企业基础工作。要强化企业基础工作,练好内功,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质监部门要发挥区域质量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实现数据微机动态管理入手,掌握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分布,做到监管服务责任明确。区域监管企业覆盖率、企业巡查率、定检产品抽检率均要达到100%,并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健全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要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使企业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质监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办理涉及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QS”食品标志市场准入、食品标签和实行强制性“3C”认证产品等的手续,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市场准入规则。

(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质量工作和创名牌的关键和核心。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培育和发展名牌必须立足于技术创新。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职能部门、科研单位、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的合作,密切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以各种形式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走产学研联合的路子,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竟争优势,为树立知名品牌奠定基础,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积累资源。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质量兴区”和创名牌工作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兴区”和创名牌工作体系。成立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中区“质量兴区”和创名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区名牌争创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荐上报、信息交流等工作。各办(镇)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培育、服务和推荐工作。质监部门要发挥质量监管、培育发展名牌工作的牵头作用,与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技术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提高质量和创名牌产品、创名优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二)加大对创名牌工作的扶持力度。区有关部门要发挥服务职能,精心研究制定名优企业、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和有关扶持措施,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做好创名牌工作。要加快创名牌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引导社会资金、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企业流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名牌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问题,区有关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并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区政府建立创名牌奖励机制,对质量工作突出,得到名牌称号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年表彰一批名优企业,促进企业质量和名牌工作不断发展。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名牌发展氛围。各办镇、区有关部门要把“质量兴区”、推进创名牌工作与振兴市中经济结合起来,不断优化有利于名牌发展的外部环境。要把名牌企业列为“打假扶优”的重点保护扶持对象,对涉及这些企业的制假、售假案件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优先受理,重拳出击,严加惩处,形成保护名牌的强大声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名牌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区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名牌工作的良好局面,加快实现全区名牌由少到多、由多到强的新跨跃,努力把市中区建成品牌强区、经济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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