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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行动实施意见

惠民行动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对*年度“惠民行动”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的通知》(渠委发[*]18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达州十大惠民行动”的工作部署,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李馥乡*年度惠民行动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实施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培训行动

就业促进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人数的任务,确保全乡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农民培训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农民工和农村就业培训任务。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培训骨干农民20人以上,带动农户科技推广1000户,实用技术培训8000人次以上。

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

城市低保,把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动态管理程序,确保城镇低保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农村低保,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确保农村低保政策的健康运行。农村五保,把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养范围,落实好五保老人的抚养、代养和帮扶责任人。老龄工作,做好城镇养老保险的宣传和发动工作,不断扩展保险面。

三、实施教育科技文化资助行动

农村“两免一补”工作,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贫困生活费,让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建好“留守学生之家”。改造中小学危房一处(凤凰村小)。完成广播电视新一轮“村村通”工程任务。抓好“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活动。

四、实施医疗保障行动

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达92%以上。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任务,以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任务。搞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医疗补助工作。

五、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

完成县下达的“凤凰村2.3km农村公路”修建任务,提前实施好“0.5km环城公路、互助村2km村级公路以及李馥村2.2km村级公路”的新修及硬化工程,完成新修机耕道2km的任务。

六、实施饮水安全行动

解决农村10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红层找水100口示范井工程,解决400人的饮水困难。

七、实施安居行动

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户的住房困难,确保他们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严格场镇建设用地规划,解决好居民的安居问题。新建沼气池180口,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八、实施扶贫解困行动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落实好“一帮一”济困措施,解决107户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九、实施基层干部因病返贫救助行动

对因病返贫并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实施救助,解决其困难。同时,落实好党对基层干部的各项政策,解决基层干部及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实施扶贫新村建设行动

实施“李馥村扶贫新村建设”工程,完成便民路1km、渠系配套5处、通村公路2.2km等建设任务。同时,做好“绿市村扶贫新村项目”的争取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