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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意见

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农村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去,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开展好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抓,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围绕全市农村工作中心来展开,紧扣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题来深化,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紧密联系农村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三级联创”活动的成效。

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区、县(市)、乡镇、村党组织积极参加创建,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把实施“先锋工程”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针对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不断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涵,把实施“先锋工程”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细化、具体化的有效载体,把“先锋工程”融入到“三级联创”活动中,坚持对“三级联创”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使“三级联创”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建设要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要达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区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基层单位和群众对涉农部门服务满意、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要求。

四、创建标准和任务

要把实施“先锋工程”中创建“创业型乡村班子”、管党先进区、县(市)委的标准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标准结合起来,形成目的明确、目标一致、统一规范的目标管理体系。

(一)“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标准和任务

1、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威信高。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科技素质、法制观念和创新观念,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队伍。其它村级组织健全,能够较好地发挥作用。到2004年底,全市村级党组织创业型班子要达到25%以上,5年内要达到75%以上。

2、党员队伍素质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新党员质量高,有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村干部和有劳动能力的党员掌握2—3门致富本领,能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3、有适合本村实际的经济发展路子,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集体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总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指标不低于所在区、县(市)平均水平。

4、有效地为农民提供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工作方法、措施符合群众的意愿,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农民群众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关系协调,村级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社会稳定,无重大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村。

(二)“五个好”乡镇党委创建标准和任务

1、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团结,结构合理,开拓创业,廉政勤政,战斗力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004年底,全市乡镇创业型领导班子要达到30%以上,5年内要达到80%以上。

2、乡村干部队伍素质优良,能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并积极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办事,示范作用突出,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经济发展快,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经济指标不低于所在区、县(市)平均水平,或年增幅高于所在区、县(市)平均增幅。

4、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规范。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文化生活丰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得好,农村社会稳定,无重大涉农案件、“”和封建迷信活动,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乡镇。

5、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工作作风扎实、民主,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干群关系融洽,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6、没有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本乡镇至少有60%的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创建标准和任务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部署,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各项措施得力,并得到有效落实。

2、认真执行管党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区、县(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职责,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党建联系点工作成绩突出,各有关部门在农村党建工作中责任落实,基本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推进成效显著,农民收入增加。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或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市前列。

4、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升级”工程,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断提高,涉农部门为农民服务意识强、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取得进步,农民群众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风气良好,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文明村镇建设等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无重大涉农案件、影响大的严重刑事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6、认真抓好乡镇、村党组织“五个好”创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实行分类指导,有50%以上的乡镇党委建设达到“五个好”的目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没有软弱涣散的党组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有力。

五、推进措施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是关键,“联”是保证。要在“创”上下功夫,按照“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完善推进措施,建立激励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建活动。要在“联”上求突破,通过实施“先锋工程”,使“三级联创”活动的规划、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到实处,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责,以责任推动创建;逐步形成工作规范,以制度保证创建。

(一)要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运行机制。各区县(市)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按照创建目标,完善创建措施,分级争创,整体推进。要按照职责认真进行规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区、县(市)委要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区、县(市)委在抓好自身创建的同时,要着力抓好乡镇党委的创建活动,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抓好村党组织的创建活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创建标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围绕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创建措施,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确保创建效果。

(二)要建立严格考核、定期检查的制度保障机制。各级党组织根据自身职责,建立和完善考核、检查、评选、表彰等各项制度,特别是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制度,保证“三级联创”活动健康、顺利开展。市委每年将对实施“先锋工程”和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及时通报全市“三级联创”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工作动态、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没有坚持创建标准的要取消命名,并通报批评。各区、县(市)委要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并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将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三)要建立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区县(市)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的区、县(市)党委和连续三次被命名为“五个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创建工作长期无起色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具体办法可由区、县(市)委自行研究确定。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三级联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先锋工程”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用“先锋工程”的成果推动“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与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各级党委要明确自身职责,党委书记要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要把已建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作为“三级联创”活动联系点,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要大力宣传实施“先锋工程”和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注意总结、树立和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实现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