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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代表大会问题意见

召开党代表大会问题意见

各位常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我区四镇一乡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区委拟于年9月份召开四镇一乡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如下,请审议。

一、时间安排

各乡(镇)党代表大会要在9月25日前召开。具体日期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确定。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确定,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区委批准。代表名额的构成,既要根据党员人数,又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工作需要;既要照顾代表分布的合理性,又要考虑代表本单位全面工作的参与程度,以充分发挥代表对本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原则上,代表中,乡(镇)、村干部党员不超过70%,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应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代表选举工作,要严格执行党内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坚持代表条件,保持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三、两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职数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四镇一乡党委委员原则上拟设9职,其中,党委正、副书记原则上设4职;纪委委员原则上设5职,其中纪委书记1职。

酝酿、推荐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反复沟通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进行考核,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精神,为政清廉,工作务实,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进领导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区委拟成立全区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有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