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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养选拔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加快培养选拔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省、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优化我县各级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增强生机与活力,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能够担当新世纪重任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就我县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当作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五大以来,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在推进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进展也不够平衡,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龄偏大、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复合型年轻领导人才偏少;部分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同担负的领导职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符合素质和结构要求的后备干部特别是正职后备人选储备不足,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尚不完善;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抓的不实,措施不力。面对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经济强县的新形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任务更加紧迫,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重要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世纪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把这项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今明两年,要结合县、乡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坚持标准,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

今后三年,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现领导班子合理配备的重要时期。县委确定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目标是:*年,在县级部门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干部至少要配备1名,从整体上要求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和正职中40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3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至少配备1名;在乡镇党政正职中,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应有一定数量。到*年,上述各级领导班子中优秀年轻干部所占比例要有一定的增加。

为了实现县委确定的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细致地考察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表现,精心挑选,严格把关,尤其要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在坚持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步伐。一是严格班子配备方案的审批。届中增补领导班子成员,要优先选配优秀年轻干部;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选配;职数已满,但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不符合市、县委要求的,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充实优秀年轻干部;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出现空缺的,必须补充优秀年轻干部,特别要抓住今明两年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工作。县委在完成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基础上,把选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硬任务,选配一批3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科级单位任职;二是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可不受任期限制,破格提拔,要做到讲台阶不唯台阶,讲资历而不唯资历。对于新进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有的可以在位次上适当往前排,也可以直接放到重要岗位上经受锻炼。三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不仅要注重从党政机关选拔,而且要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选拔,疏通企事业单位向党政机关输送人才的渠道,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贤任能。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对年轻干部的交流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推进经济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使优秀年轻干部经受多岗位锻炼,并挑选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增长才干,小步快走,促其迅速成才。五是从改善班子年龄结构与知识专业结构的全面需要来选配年轻干部。今后提拔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要充实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素质、熟悉意识形态工作,掌握现代经济,金融和经贸工作,熟悉法律、法规,善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干部。同时,要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三、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县委组织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规范科学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一是要尽快补充一批高素质的后备干部。按照市委和县委确定的数量和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要求,重新确定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名单。科级后备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至35岁地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科级党政正职后备人选中,35岁以下的干部不少于三分之一。今明两年组织部要在普遍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掌握260名科级后备人选,其中近期可进班子的后备人选100名左右,党政正职50名左右。二是进一步改进选拔方式,严把后备干部的“入口”关。选拔后备干部要坚持标准,注重考察政治素质和发展潜力,广泛走群众路线,坚决防止和克服由少数人或在少数人中圈定人选的现象。要严格按照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上报组织部备案的程序,确定后备干部名单,使后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明显提高。三是加大培养培训的力度。根据后备干部队伍的现状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有重点有会对性地抓好培训工作,在抓好县委党校培训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全面提高后备干部搞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从事领导工作的本领。四是坚持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后备干部人选确定以后,制定培养措施,加强培训教育,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对那些实践考验不适合的,要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对新发现的优秀分子,要及时补充。对已经成熟的后备干部,要适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今后,提拔领导干部,一般要从后备干部中挑选。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工作

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培养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这个重点,大力加强理论学习、教育管理和实践锻炼,推动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要组织引导年轻干部深入、系统的学好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近现代史和党的基本知识,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县委在制定*年至*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时,已对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以县、乡两级党校为依托,用1年左右的时间,把10岁以下的年轻科级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特别是抓好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凡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都要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要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年轻干部的在职学习。要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自己,使他们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正确地把握时代脉搏,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驾驭全局的领导水平。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用现代科技知识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提高年轻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金融、财贸、市场经济、现化科技、党政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要注重实践锻炼和提高。县委将有计划地选派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比较差、情况比较复杂、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和困难企事业单位去工作。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要尽快安排到基层锻炼,不愿意到基层锻炼的不能提拔使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还要把他们放到各种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上锻炼考验。要重视党政正职后备干部的培养,要采取交流、轮岗等措施,让党正正职人选既熟悉政府工作,又熟悉党务工作,得到全面提高,培养成为合格的党政领导人才。

四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谈话、诫勉党内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部要经常分析和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发现不良倾向和思想苗头要及时提醒,帮助他们防微杜渐。要教育年轻干部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在取得成绩时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出现失误时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对一些思想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要果断调整。

五、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

为了给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必须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制度。要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范围,基层群众参与比例,改进民主推荐方法提高民主推荐质量。在干部考核中,要普遍实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法。要积极施行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倾听群众意见,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二是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今后,对正科级以下的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三是大力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竞争上岗制度。在3年内,使公开选拔的干部占到新提拔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逐步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在县、乡两级机构改革中,要结合部门内设机构定编定员,普遍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四是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要抓紧制定任期制实施办法。在对选任制干部积极推行和完善任期制的同时,也要对县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它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期制。五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用职务。六是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和程序,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对身体状况不适应领导工作需要的干部要予以调整。对对年轻干部要坚持能上能下。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拙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等岗可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各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七是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选拔任用年轻优秀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执行。对违的干部政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造成失误,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领导,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关键在领导,各党委(党组)必须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和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要大力宣传掌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年轻干部的典型,形成舆论氛围。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结合年度考核,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探索新办法,把我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