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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计划

村卫生所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新农村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精神,20*年全县30个村卫生所经过规范化建设,达到《村卫生所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出发,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村卫生所医疗保健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工作步骤

第一季度:根据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村,确定本年度列入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的名单。

第二季度:按照《村卫生所基本标准》的要求,完成村卫生所的房屋、设备、药品等基础建设。

第三季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季度:卫生局对全县规范化建设的村卫生所进行考核验收。

四、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将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部署、统筹协调,从组织上、资金上、措施上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制订工作计划。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应于3月31日前上报我局医政股。

3、每月上报进度。各卫生院要将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于每月28日前上报我局医政股,我局于每月30日前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在加强村卫生所(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医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指导与检查。

5、奖励措施。经考核验收达到村卫生所规范化标准的村所,县政府给予奖励每个村所3000元,用于增添设备及房屋修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