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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纠风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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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纠风管理计划

2009年卫生纠风工作,要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与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卫生系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医药系统的纠风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具体安排意见。

一、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宣传教育

(一)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大对王忠诚、吴孟超等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和优秀乡村医生的宣传表彰力度,组织编辑中国历史上医学名家和当代医学大家的从医格言警句和典型事例,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组织编写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手册,摄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

(二)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推行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进教材、进执业医师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进职称晋升考试,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使之贯穿于医务人员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全过程,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筑牢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抓紧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协调议事规则,督促指导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完成乳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工作,启动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仲裁、监测预警等工作。建立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建立食品安全行政监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继续扎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二)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为重点,继续深入规范和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强对药品质量的市场抽检和稽查监督,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和监测,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推进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完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加快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优先提高国家基本药物标准,加快药典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标准。

三、扎实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认真落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卫生部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和信息制度,举办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培训班,加强对各省区市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7月份,卫生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对各省区市开展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今年各省区市(西藏除外)全部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同时,继续扎实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认真研究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

四、严格规范诊疗收费行为

(一)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组织分批研究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2009年制定出台100种。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并推动落实。认真落实《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规定。继续实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完善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继续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开展器官移植医院复核,完善肝脏、肾脏移植科学登记系统,规范器官移植行为。坚决纠正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问题,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二)严格医疗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价格政策,研究修订《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公立医院收支监管办法,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内部分配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年底前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实行院务公开,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强对医院计费收费人员的统一规范化培训,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财务制度、价格政策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单病种费用试点。

(三)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导诊、导医等服务,方便患者就医。改善就医环境,杜绝“脏、乱、差”等现象,为患者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就医环境。广大医务人员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

(四)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转换运行机制,保证公益性。研究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任务、监督管理等。积极推动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五)严格规范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行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照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绩效考核办法,优先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开展城市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试点工作。严格社区卫生机构收费管理,实行药品、服务价格公开和费用清单制度。

五、切实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坚持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补偿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探索建立新农合监测点,对基金使用、医药费用变化情况、补偿结算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六、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2009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工作。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

(一)大力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商请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制定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领导干部选配条件和程序的制度办法,选拔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的干部担任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重点突出政治理论、医院管理、行风建设以及纪律法制等内容,切实提高公立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结合医院评审评价,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加强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落实区域卫生规划,控制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防止无序扩张。制定出台《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对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执业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和使用管理,全面完成违规装备大型医用设备的清理工作,防止医疗机构盲目引进大型设备加重患者就医负担。继续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着力抓好大医院,发挥大医院的模范带头作用。

八、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继续推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法律法规,统一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继续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患和谐。

九、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对收受甚至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红包”,收受药品和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开单提成,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违反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及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等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从业规范。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相关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纠风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围绕纠风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各地纠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保证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纠风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纠风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纠风工作机构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