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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

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

在总结*-*年我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年我省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计划。

一、监测网点

考虑各地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和技术、管理、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因素,我中心*年选择广州、深圳、韶关、湛江、中山、汕头、东莞、肇庆、江门、清新、清远、珠海、佛山、惠州、茂名、阳东、增城、始兴、惠东、河源等20个地区作为我省食品污染物的常年监测网点。我中心负责阳东、始兴、河源、增城、惠东、清新监测点实验并负责各网点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其余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完成各自网点的监测工作。

二、样品采集

(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根据规定的采样地点,无论是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还是餐饮单位至少分散在5个单位。应尽量采集不同生产厂家的样品。样品应在最短时间内采集完毕。

(二)采集的样品应以本地产品为主。样品必须标明采样日期、样品产地和采集地点。

(三)定型包装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待销的、在保值期内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中采样。

(四)散装固体食品要从盛放样品容器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采样,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采样,再进行混合,最后取代表性样品。散装液体样品应充分混匀后采样。应注意无菌采样(包括括采样过程、采集容器、样品的包装过程)。

三、样品传递

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传递过程中应对样品进行严密包装,以避免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需要冷冻、冷藏保存的样品,应使用能达到规定温度的保温箱进行传递,传送过程中对易碎、易损样品包装应做特殊保护。如果路途遥远,可将不需冷冻的样品保持在1~5℃环境中(如冰壶)。

四、*年采样要求的调整

(一)生肉食品:由畜肉和禽肉二大类组成,以当地食品超市(居民主要购买点)样品为主。

(二)熟肉制品、熟制水产品:以超市非定性包装、餐饮业自制制品为主。

(三)动物性水产品:结合当地特点,适当分配海产品和淡水产品的样品数量。

(四)冰激凌:以现场制作、散装样品为主。

(五)熟制豆制品:以预包装、散装样品为主。

(六)生食蔬菜:以餐饮业的白菜、香菜、黄瓜、西红柿等生食蔬菜为主。

(七)蔬菜沙拉、中式凉拌菜:以餐饮业样品为主。

(八)生奶:生奶样品(牛、羊)的采集应结合当地特点,以养殖场为主。

(九)珠海、深圳、中山、东莞、江门、佛山六个监测点增加弯曲菌检测,请这六个监测点按要求进行检验。

(十)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增加阳性样品的定量检测,按MPN法进行定量。

五、监测食品种类及监测项目、数量(见附表)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分离菌株的生化试验请选用细菌鉴定仪VITEK、Biolog;或微量生化板API20E、APIListeria、APICampy。

(二)分离菌种的保存和运送

1、一定注意保存原代的分离株(在-80℃冰箱或液氮中)。

2、各监测点将分离并初步鉴定的监测网阳性(或可疑)菌株、当地食物中毒分离到的菌株连同采样资料及初步鉴定资料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上送到省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所,上送的菌株应为原代或二代的培养物。

3、运送时菌种应接种在塑料菌种管中的营养琼脂培养基中,密封。外层包装应坚固防水。菌种管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签,标明菌种号,菌种号与上报的文字材料一致。菌株信息表的填写按照“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附录:表2”格式。

(三)分离菌种的分析鉴定:省监测实验室对分离菌株进行形态学、生化、血清学、动物毒力、抗生素耐药性和基因指纹图谱分析。

(四)结果反馈:省监测实验室对菌株复核鉴定的结果每月反馈到各监测点。

七、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各监测点必须重视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的质量体系。具备并运行良好的质量体系或通过室间质量考核的实验室,监测数据方为有效。

(一)室内质控

各监测点应制定室内质控规程,对新购入的培养基、生化板、血清、金标卡、免疫磁珠等,必须以标准菌株进行质量检定,准确性和灵敏性符合要求方可使用。定期以标准菌株对检验的程序、方法技术进行复核,并详细记录存档。

(二)室间质控

省监测实验室参加卫生部的盲样考核。

监测点参考省CDC质控科的室间比对结果,不再另行盲样考核。

八、结果报告

各监测网点应于*年7月31日前提交上半年监测网和食物中毒分离到的菌株和监测资料的全套电子表格;全年的监测结果和菌株资料的电子表格须于*年12月31日前提交。做致病菌定量分析的单位提交定量分析结果。

九、技术负责人

省监测实验室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项目负责人:

电话:

邮箱:

省监测实验室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技术及报表信息反馈负责人

电话:

邮箱:

十、各监测点的代码

十一、菌株编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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