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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文明行业计划

开展创文明行业计划

各县(市)区广电局、福州广电集团:

为切实加强我市广电系统“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三个文明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结合广电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发展大局,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建设为核心,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广电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带动全行业文明进步。

二、规划目标

1、保持省、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点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力争创全国文明示范点,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使文明窗口单位有较大增加,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文明创建水平。

2、严格宣传管理,坚持党性原则。按照“三贴近”的要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宣传改革,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引向深入,为“建设海峡两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窗口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积极稳妥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和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力争在*年推开有线电视数字化,基本实现全市行政村广播电视联网。保持事业建设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4、以体制创新为动力,推进事业产业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经济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打破政企不分,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要把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区别开来,把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区别开来。实行网台分营,逐步建立产业开发为主的新型运作管理体制,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化进程。

5、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各层次人才结构,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力争二年内70%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建设一支思想敏锐、技术精湛、作风严谨、开拓创新的人才队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

6、强化各基层站窗口建设,努力推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效率,逐步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满意服务,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创建具体要求

1、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保障。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讦试行原则》(闽委办[1998)l3号),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个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工作的成绩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本依据之一。制定创建活动中长期规划,明确思路,分解任务,分步实施。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保证创建活动必要的物质投入。

2、强化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和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行业正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善于解决具体问题,队伍思想稳定,凝聚力强。经常性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实践,倡导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高效廉洁、公正无私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重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传播先进文化,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3、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管理体制,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首接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管理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发行对外承诺,有效遏制和基本消除“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等现象。加快服务规范化建设,简化流转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4、落实法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意识,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和政策政令畅通。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守土有责,促进监管到位,提高管理效能。积极探索加强新兴领域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和最佳结合。

5、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改善环卫保洁工作,重视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单位内外整洁有序。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服务环境,增强服务功能。立足岗位,传播文明,开展主客双向交流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礼貌,形成良性互动。

6、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县城、文明城区、文明村镇和军民共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基础性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各种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创优活动,先进面逐步扩大。全行业无重大党风廉政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四、组织领导

竞赛活动在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成立竞赛活动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依托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情况汇总、经验交流和考核推荐等事宜。

加强动态管理和经验交流。实行创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局负责向市委文明办提交上一年度工作进展的情况报告,并对所属示范点进行管理、监督和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撤换示范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观摩考察和会议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