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检察院年检察新闻宣传计划

市检察院年检察新闻宣传计划

为了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开展和检察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警积极参加检察宣传工作,丰富检察文化,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我院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06年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检察工作的新成就、新成果,弘扬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宣传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

三、宣传范围

1、检察新闻宣传的范围:

(一)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和工作情况;

(二)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

(三)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成绩;

(四)有典型意义和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

(五)基层院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以及典型经验;

(六)其他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内容。

2、所有宣传稿件必须严格遵守《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和我院有关宣传工作报道的组织与审核、宣传纪律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任务

1、以科室为单位核定全年任务。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指市(安阳市)级以上各类报刊、杂志,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其中在中央主要媒体、《检察日报》、省级主要媒体、《公民与法》(检察版)、市级主要媒体上刊播稿件数量以科室为单位制定明确的任务目标(见附)表)。对科室或个人在检察宣传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为推动全院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有突出事迹的,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2、由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向正义网、河南报业网等,因特网站和安阳检察网对外网站的投稿、发稿工作。

3、各处、局、科、室负责人,每月要在院务会上对当月本科室的新闻宣传刊播情况进行汇报。

4、稿件被刊发后,由各科室内勤于每月28日前将《检察新闻宣传月报表》、发表件原件、用稿通知单报送政治处。

5、全院的检察宣传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兑现一次奖励。

6、各科室的宣传工作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未能完成年度宣传工作指标或不能按时进行宣传月报的科室、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