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劳保局发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总结

劳保局发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战略目标,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推进全民社保工作,加快建设劳动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促进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统筹城乡取得“两大突破”

1、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取得突破。制订了《*市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劳动力资源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转移就业服务、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措施,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市场、制度和服务体系。今年以来,重点做好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农村和被征地农民劳动力资源总量、年龄、就业状况,以及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社会保障等情况,并初步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力资源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数据库,为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土地流转等民生工作提供了基础性信息。目前已完成数据录入133558户,涉及人数439811人。

2、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突破。制订出台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社会养老保险朝着“人人享有”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市城乡一体化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

(二)保障民生健全“三大机制”

1、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各类服务。开展了全省联动的“就业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项行动,举办了“退伍军人专场”、“非公有制企业促进就业专场”、“庆三八、架金桥、促就业”等招聘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71期,提供就业岗位81572个,报名达26533人次,为24515人办理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继续做好再就业援助工作,共支付再就业资金3300万元,全市在册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有9700人。今年以来,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15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6%;帮助58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116%;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800人,完成112.5%;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50人,完成102.3%;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5%,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2、健全全民社会保障机制。自10月份以来,重点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各镇(街道)采取“联村、包干、入户”的形式,深入各村(社区)做好政策宣讲、引导参保、督促指导等工作。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业务指导组,深入各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利用多种载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5*9人,7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助38013人,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参保任务指标。同时城乡居保工作流程规范、发放及时,12月份已有9546人领到了养老金,当月共发放养老金102.6万余元,真正做到次月发放到位。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等各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6.5万人、9.65万人、17.5万人、18.5万和10.6万人。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市已有4.95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调整了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医疗统筹待遇标准,被征地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20%,每年最高支付额为500元。

3、健全就业培训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认定了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全市共有各类培训机构17家。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培养适应我市先进轻工制造基地发展方向的技能人才。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2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150人,完成102.5%;新技师培训120人,完成104.3%;高技能人才培训930人,完成101.1%;创业培训210人,完成105%;培训外来务工人员4833人。完成技能考核鉴定91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8.8%。

(三)服务企业推出“四大举措”

1、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自20*年下半年以来,劳动保障局重点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让《劳动合同法》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40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张贴宣传画1500份。2月份,组织对全市61家企业进行了调查,针对企业提出的社会保险成本和人工工资增长成为企业劳动用工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等问题,在调研后提出可以通过强化对人力资源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开发,将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升级为高技能优势,以此保持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指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劳动用工法制意识,建立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注重核心员工的培养,积极适应新的劳动法制环境。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较好地贯彻了新法,我市劳动关系呈现总体平稳的态势。

2、调整社会保险缴费费率。6月,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精神,同时根据今年经济形势和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现状,将我市20*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共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000多万元。12月,根据省政府要求,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拨付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企业社会保险费比例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预计减轻企业负担5840万元,惠及8500多户企业和28500名自谋职业者。同时,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企业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排忧解难。

3、开发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为进一步促进社保经办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为参保企业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服务及网上业务处理平台,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劳动保障局与专业公司合作开发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成,即将进入试运行阶段。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连杭经济区和尖山新区的部分企业中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4、妥善调处劳资纠纷。明确工作重点,抓小放大,以租赁企业、小规模企业为重点,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与指导。妥善处置各类劳资纠纷和劳动争议,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劳资双方达成谅解,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长远利益。今年以来,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234件,已结案222件,其中有193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调解,调解率达87%。对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做到快立、快审,最大限度挽回职工的欠薪损失。

(五)提高水平推进“五大建设”

1、推进劳动保障窗口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以创建“服务民生满意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供各类特色、精细服务,努力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求实效。综合利用窗口、网络、短信、媒体等各种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就业、社保两条青年热线,畅通政策宣传平台。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和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继续推出了夏季错时工作制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首办(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业务受理审查“一次清”,杜绝了服务热情不高、办事拖拉等现象,进一步提高了窗口服务质量。

2、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以“数据集中、职能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构建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服务便捷共享。今年对80个社区(村)配备了计算机并实现了联网。在今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中,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推进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年初,我局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管理体制的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设置等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各镇(街道)经济建设(经贸发展)服务中心增挂社会保障服务站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市政府下发了《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在镇(街道)落实劳动保障工作专职人员3-4名,以确保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推进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室、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建设。2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各社区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社区文体活动、上门慰问、帮扶服务,并协助做好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4、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规范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落实政策性文件审核和公开制度,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主动参与方向转变。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明显提高,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

5、推进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围绕关系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提出新思路、新办法,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进一步找准劳动保障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中的切入点,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健全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劳动保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