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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保持政策教育讲话

县长保持政策教育讲话

同志们:

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我县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今天的会议上,同志们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结合学习材料,我就如何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吃透政策,把握“五个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实现这个改革目标,在工作中,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对林业“三定”确定的林业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绝不是推倒重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业“三定”时已经分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必须保持稳定,这次主要是完善合同,确权发证。目前仍由集体管理、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山林,是我们这次改革的重点,必须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或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等多种形式,明确经营主体,落实经营责任,并确权发证。各乡镇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搞一套,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好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尚未承包到户经营的集体商品林,原则上要承包到户经营,但也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集体连片的集体商品林仍由集体经营管理。各乡(镇)视情况不同,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但都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2/3以上多数同意后决策,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参与权,知情权,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三)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好各方的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林业生产关系,其政策性、专业性都非常强。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对改革的政策引导。各乡(镇)要掌握政策,努力探索,调动农民、山林经营者和乡、村、组各方面积极性和林业发展新机制,引导和鼓励山林向有经营能力的大户集中,大幅度提高林业生产力和经营效益。

(四)坚决落实和兑现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推出的政策条款多、改革的内容丰富,全面落实和兑现这些政策,是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从服从发展大局,服务“三农”的高度,坚决地、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取消县、乡、村自行制定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兑现。

(五)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好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林业“三定”以来的林业产权关系变化形成了一些“后遗证”,因此,改革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依法妥善解决。要严防因山林权属或承包合同纠纷引发群众性乱砍滥伐林木和纠纷械斗事件,坚决依法打击借改革之名制造事端、引发纠纷或乱砍滥伐的各种案件。要建立山林纠纷调处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要按照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山林纠纷以县牵头调处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山林纠纷以乡(镇)调处为主的规定,安排专门力量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林农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派得力干部及时进行调处处理,决不能置之不理。要通过努力,杜绝群体事件和纠纷械斗的发生,把上访和越级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以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将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目标。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林业、公安、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建立重大毁林案件和纠纷械斗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县政府将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在林改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杜绝群众事件的发生,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明确林权制度改革步骤和方法。在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基本原则、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重点要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的的实施步骤和方法。根据我县制定的《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七个阶段:一是组建机构、培训队伍阶段(修改完善县级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培训业务人员);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动员大会);三是制定村级实施方案阶段(指导、帮助村小组选择林改方法,确定林改形式,积极组织编制村级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四是组织实施、确权勘界阶段(对林地、林木权属进行明晰,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并按群众意愿进行现地踏查,区划界限,为核权发证做好准备工作);五是公示林改结果、确权发证阶段(对已经明确产权、界限的林地、林木进行填发林权证书,并对核发到户(联户)的林权证书进行公示);六是建立档案(加强林改过程中的痕迹管理,做到所有资料留存);七是总结验收阶段(检查林改工作情况,组织验收,总结工作经验)。

二、狠抓落实,抓好“五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全县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了由县委郭书记为组长,我和治国副县长为副组长,树兵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县县级机关中抽调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组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并抽调县、乡两级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队。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导各村民委(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多层次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各乡(镇)和村要分别组织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政策和办法,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省、市、县的林改文件、林改政策辅导、确权发证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森林纠纷调处法律法规和政策、勘测勾图技术要求等。各乡(镇)也要举办村、组林改相关人员的培训班,使其尽快熟悉林改业务,为林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要抓紧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摸清人口、户数、山林面积、纠纷山场情况,以及农户对林改的意见等,详实地填写好调查摸底表,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改革方案。制订实施方案是引导林农依法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的重要一环,方案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要把政策性、科学性、操作性融为一体。各乡(镇)以及各村应尽快制订出符合乡情村情的林改实施方案,在制定各村林改方案前,要认真开好村民座谈会,做好会议记录,当场表决,确保两个2/3,即要有2/3的群众参会,有2/3的群众同意林改方案。各村的林改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改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质量,不搞一刀切,做到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很多乡(镇)反映过去“林业三定”工作做得很粗,留下很多后遗症。我们要吸取教训,工作一定要落实到山头、地块,四至界线要清楚,一定要做到图、表一致,文字表述要准确规范,要始终注重林改相关材料搜集保存,各项材料都要做到完整存档,要经得起历史、时间的考验,不要盲目的追求进度,要切实维护好农民近期和长远的利益。

(七)工作队员要严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这次抽调的工作队员要与原单位脱钩,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不搞特殊化,不准铺张浪费,严禁等违法行为,不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起好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我们工作队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是基础,稳定是前提,力量是群众,质量是关键。同志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只要我们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山上绿起来、林业活起来、林农富起来”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