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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曲靖市位于云南东部,是珠江的发源地,平均海拔2000米,国土面积28904平方公里,辖7县l市工区124个乡(镇、街道),总人口为58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0.9万人,有农村富余劳动力约120万人。曲靖统筹城乡就业任务较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和农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将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产业来抓,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城乡就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政策,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该市人口多,城镇就业压力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愿望迫切,统筹城乡就业符合我市建设现代工业强市、珠江源大城市的规划,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积极抓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同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年--*年全市登记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就业6.4万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2.6万人,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0.68万人,三年末平均失业率为3.3%;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99.3万人次,其中:实现跨地区输出就业22.3万人。

1.明确政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年以来,曲靖市委、市政府陆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要求:城乡统筹就业,扩大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深化城镇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明确了以下政策:

--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务经济作为一项产业。

--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保障外出务工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坚决清理取消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

--努力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把转移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在就业、就医、子女就读、困难救助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待遇;严格实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鼓励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制定了回乡创业人员在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银行贷款、政策扶持和市场准入方面的鼓励政策。

--进一步健全就业安置制度。尤其是把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育壮大农村劳务产业与失地少地农民的就业安置紧密结合。

--实施"阳光工程",并逐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

2.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和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在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统筹城乡就业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相应开展城乡就业工作。部分县劳动保障部门专门设立了劳务输出服务中心,为农民进城就业和外出务工提供专门服务。全市124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劳动保障所,70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加强,市、县、乡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健全,统筹城乡就业的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二)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投入资金建设劳动力市场场地和信息网络,市、县建立了10个劳动力市场,全部实现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和劳务输出窗口,为农村劳动者就业提供免费服务。市和各县(市)区劳动力市场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信息系统覆盖了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初步建立了劳动力供求状况制度。初步搭建了以市级劳动力中心市场和各县(市)区劳动力中心市场为纽带的市、县、乡三级劳动力市场网络框架,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劳动力市场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定期公布岗位工资市场指导价位。强化对市场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正常的秩序得到维护,市场服务功能基本形成,全市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152所,累计提供12.9万人次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介绍成功城镇各类求职人员9.8万人次。我市麒麟区、罗平县、沾益县结合实际建设了为进城农民工服务的劳务市场,师宗县建成城乡劳动者合一的劳动力市场,服务时间从早上6时一一下午18:00时,更加符合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

为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坚决取消了对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在城镇和企业务工创业、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到城镇落户;清理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手续,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附加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严禁越权对农民工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简化农民工进城务工和企业用工手续;取消对市内跨地区和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读书的"片外生"收费,做到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工资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维权服务,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标准,为农民工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条件。

(三)加大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力度,为农村劳动者增加就业机会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把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扶贫工程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抓,作为培育壮大农村劳务产业的主体,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与培育全市支柱产业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把县内转移与县外输出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以组织引导县内转移就业为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组织引导向外输出为主。

建立与市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市外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伙伴关系,一是建立市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加强与市内工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的联谊协作,通过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带动作用。我市沾益县加强与花山工业园区的协作,促进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少地农民转移就业3000多人。二是建立市外劳务输出基地,探索了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模式,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动、内外协调的输出网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培育了劳务输出和输入基地,采取带动式、订单式、定向式、合作式等方式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规范了输出程序。

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办法,加大了培训投入,落实"阳光工程",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年共培训转移输出的农民11.8万人。全市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随着农民素质的提高,劳务输出方式逐步走向以组织输出和引导性输出为主,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全市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99.3万人,创劳务收入67.6亿元,农民工资性收入为4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