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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 积极探索 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立足实际 积极探索 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烟台市现有总人口647.7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6.8l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抓好城乡统筹就业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246万农村劳动力中,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业的约有92万人;外来农民工约有33.7万人,其中外省输入14万人,省内市外输入19.7万人。

一、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制度,优化城乡统筹就业社会环境。

在就业方面,打破了城镇和农村户口就业身份限制,赋予进城农民工与市民平等择业的权利,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停止了对农民工就业管理的行政收费;取消了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农民工的审批规定,对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不再实行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制度。今年,又对统筹城乡就业做出进一步规定,将进城务工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在社会保障方面,修订完善了城镇企业社会保险政策,把农民工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要求所有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户籍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放宽落户条件,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鼓励有一定技能和投资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向中心城市转移。

二、统一城乡就业服务,捉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建立了城乡一体、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积极营造政府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大环境。目前,全市就业信息网络已全面延伸到街道(镇)和城市社区,形成了市、县、街道(镇)、社区四级联网,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城乡劳动力在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接受统一的就业服务。两年来,全市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共提供就业岗位48.7万个,实现市场就业16.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5.5万人。

二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年,在全市52个街道、103个乡镇和193个社区,建起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承担起了城镇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各乡镇平台还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登记管理台帐和外来农民工管理台帐,纳入规范化管理服务。

三是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开设了劳动就业网、晚报晨报就业专版、电台电视台就业专栏三大就业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就业信息覆盖范围。四是扎实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年以来,积极适应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需求,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集中招聘专项市场"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受益农民工达7万多人。同时,持续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活动,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来,全市共依法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2800余万元。

三、加强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为城乡统筹就业提供素质保障。

一是重视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高、初中毕业生,组织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贴的同时,大力实施"技能扶贫"计划,使农村困难家庭子女能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超前转移。

二是全力抓好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市县两级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补贴农村劳动力的经费支出。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将有转移要求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劳动就业培训体系,以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按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努力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实现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

三是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实行免费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定向、定单式培训;对具备创业条件和有创业愿望的,列入创业培训范围。去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人,其中实现转移就业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