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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努力做好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辖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6区,平阴、济阳、商河3县和章丘市,截止*年末,全市人口597.4万,农业人282万,占全市人口总量的47%,其中,农村劳动力180万,占农业人口的63.8%。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全市在外务工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79.45万人,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44.1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750元,比*年提高了634元,增幅15.4%,其中农民劳务收1827元,占人均收入的38.46%。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已连续两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

围绕转移促就业,着力强化几项工作

(一)强化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机制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在128个乡镇(街道)、406个居民委员会设立了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同时,各行政村还设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会计和文书兼任的劳务信息联络员,目前的联络员队伍已经发展到4500人,初步形成了市、县(市)、乡、村四级服务网络。比较健全的基层平台实现了职业介绍延伸到乡镇(街道),有序化、组织化转移率达到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同时,该市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作为各级政府全方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的工作格局。另外,还建立健全了协调联系制度,加强了维权保障工作。该市所属的商河、济阳、历城等县区与劳务输出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民工及其亲属之间建立了定点联系制度,并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政府职能部门每年都派人到输出人员集中的地方看望、慰问劳工人员,定期到用工单位回访,协调劳资关系,确保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强化就业服务的体制创新

按照劳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要求,市和各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工作措施。*年1月起,市职业介绍机构开始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免费求职登记、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指导等一系列免费服务,同时,实行就业、培训、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的"一条龙"服务。章丘市在所属的8个乡镇都安装了劳动就业信息电子大屏幕,实现了"职业介绍到乡镇"。天桥区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开展的"春风行动"活动延伸到乡镇,先后在大桥镇和桑梓店镇现场开展职业介绍活动,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

该市确立了"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促就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技校和社会办学资源的作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培训资金投入,较有代表性的是济南市所属的章丘市曹范镇出台了《鼓励农民参加技能培训的实施意见》,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农民学员,培训费1000元以下的由镇政府全额报销,1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报销50%,最多报销2000元,走出了一条鼓励农民参加技能培训的新路子。二是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尝试联合培训。教育部门抓招生培训,劳动保障部门抓就业安置,共同解决好"入口"和"出口"的对接问题。三是做好培训与就业的结合工作。培训过程中,以劳动力市场信息为导向,以农民工资源为原则,以就业安置为目的,面向企业开展定单、定岗式培训。四是培训与劳动技能鉴定相结合。对经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的农民工,由有关部门进行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全市通过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基地)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其中95%实现了转移就业。

(四)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

自1994年1月1日起,市政府就明确规定各类企业录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996年1月1日起,该市规定城镇各类企业招用的农村户口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相同的养老待遇。市人大于1996年11月28日通过了《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明确"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企业用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再保留城镇工和农民工的区别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用人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也做出了处罚规定。

根据该市医疗保险工作总体思路,农民工随用人单位参保,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时,要为本单位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同办理医疗保险。对于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意见》(济政办发[*]89号)的规定,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待遇。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近期将下发正式文件。

为的创造良好的务工环境,该市下发了《济南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使农村劳动力转移档案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另外,该市正在制定《济南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济南市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探索从制度上解决农民的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