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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竞争机制加快公用事业的政府规制改革

以竞争机制加快公用事业的政府规制改革

近些年来,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公用事业由于技术和市场的变化,自然垄断的边界也在发生变化。为适应这种形势变化,我国公用事业的改革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已经展开,但由于其改革进程大大滞后于其他行业,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在部分公用事业的某些产业链上引入竞争机制十分必要。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的政府规制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公用事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效率,二是公平。所以,我国公用事业的政府规制改革应首先着重考虑以下三个主要内容:

健全完善价格规制体系。公用事业的经济性规制主要包括进入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投资规制等,但是其核心是价格规制。价格规制的基本原则,是在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需求以实现社会分配效率、保证经营者能够补偿成本以实现维护企业发展潜力、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刺激企业生产效率之间寻求一种均衡。价格规制改革应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构建价格规制模型、完善价格听证制度、防止垄断权力滥用等。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提高听证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平等性,避免形式主义,真正实现价格听证会的意义。

建立独立的政府规制机构。规制重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新的政府规制机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政府管制中存在的机构重叠、多头管理以及政企不分的问题。这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三个主要问题:首先是规制机构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要独立,防止规制机构的腐败和低效率以减少政府规制失灵。这方面可考虑先在政府相关部门下设立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并在法律等条件成熟时成立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公用事业规制机构。其次是不同产业的规制机构之间的关系要明确。第三是规制机构内部的组织体系要科学。

加强公用事业的社会性规制。社会性规制是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防止灾害为目的,通过对物品和服务的质量及伴随它们的供应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从根本上限制特定行为的规制。其应着重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如何对公用事业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问题,即激励或约束企业选用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安全和质量的原料,增加对防污等设备和管理的投资。二是如何实现社会性规制中法律、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手段相互配合,综合协调,以达到最佳规制效果问题。三是如何处理社会性规制争议较大的安全和技术标准的设立和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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