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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纪念消费者权益日讲话

副县长纪念消费者权益日讲话

一、企业要做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范

首先,企业要有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消费者既是一个矛盾体,又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啤”,作为企业和商家一定要认识到,维护消费者权益最终是维护企业和商家的自身利益。各部门要积极引导,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次,企业和商家要主动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现在12315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工作成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桥梁和纽带,全县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已延伸至乡镇,并在一些大的企业和商家设立,企业和商家一定要发挥好它的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树立企业和商家形象、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再次,要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用*建设,树立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企业和商家,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开展分类监管,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坚持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中心,认真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职能,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60余件,案值220余万元,罚没款80余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287起,调解成功25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万元。物价、质检、药检、卫生、农业、烟草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营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成效十分明显。

这次全国人代会体现民意、关注民生,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侵害消费者权益一直以来就是一项热点问题,尤其*作为旅游大县、农业大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要重点做好旅游和农村两大市场的消保维权工作,这是我们的热点,也是我们的难点,因此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宣传造势,扩大社会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构建消费和谐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和谐”,所谓消费和谐就是要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要按照这一标准,开展好“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要创新活动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消费和谐”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刚才,我县两大超市荣获晋中市“放心消费单位”并组织了颁奖,我希望今后我县有更多的商家和企业通过努力,获得更多的荣誉。同时,我也希望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要适时对全社会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要转变观念,积极发挥主人翁作用,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群众监督,主动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反映商品和服务存在的问题,以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市场环境的净化。

最后,希望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维权事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和谐消费的环境,让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成为人们的追求和时尚,为把*打造成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