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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工业强县政策的作用与效果

我县工业强县政策的作用与效果

一、工业强县政策的现状

为了促进工业经济的发展,加快工业强县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璧山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不少工业强县(工业经济)方面的优惠政策,分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工业经济发展的总政策,主要对一定时期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方向、目标和措施。例如《关于实施城郊型经济发展战略》、《关于加快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二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例如《关于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食品工业的决定》、《关于开展璧山工业1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快我县鞋业发展的决定》、印发《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快园区建设若干优惠政策的决定》、《关于加强县内企业为青山、红宇、大江公司协作配套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三是工业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例如《关于建设中国西部鞋都工业园区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关于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及领导联系重点企业考核办法》、《璧山县工业强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县境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办法》、《严格控制对重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通知》等。这些优惠政策,涉及到用地、招商、融资、行政审批、税费减免、水电气供应、人才招聘等方方面面。

二、工业强县政策的作用与效果

通过出台以上这些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璧山工业经济的发展。其中,有三个政策发挥的作用十分明显。

一是1991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城郊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决定》,从分析我县县情入手,利用紧靠大城市的地域优势和经济上的互补关系,从经济发展需要出发,调整区域内部产业结构,提出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发展自己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我县正是在实施城郊型经济发展战略中,工业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以机械加工、建筑建材、制鞋等三大支柱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逐步形成。到1999年,全县有机械加工企业140余户,年产值达3亿元;年产水泥40多万吨,建筑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进入重庆、绵阳等大中城市;皮鞋产量3000多万双,产值10余亿元。1991年到1999年期间,璧山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高达32.8%,遥居全市第一。1999年全县gdp达到28.03亿元,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是1999年县委、县政府《关于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决定》。在璧山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十分清醒地看到我县工业经济与周边地区相比,存在“小、散、低、弱”的差距,及时做出了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决定,要求用3至5年的时间,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使其成为规模大、档次高、机制活、效益好、年工业产值或营业收入上5000万元、年入库税金超过500万元的重点企业。县里成立了重点企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计经委),具体负责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制定了重点企业认定办法和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了重点企业例会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重点企业的政策措施,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通过几年不懈的努力,全县重点企业得到较快发展,由2000年的18户增至2004年的30户,认定标准也由入库税金50万元左右提高到2004年的150万元以上。

三是2001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这个《决定》对工业强县的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组织领导、管理服务都作了全面部署。在《决定》的指导下,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1、全县工业经济加快了战略性调整,以璧青公路为重点的经济走廊带基本形成。2003年,璧城街道办事处实现工业总产值36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2亿元;青杠街道办事处实现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5040万元,璧城、青杠街道办事处被评为重庆市“乡镇企业明星乡镇”,璧城街道办事处进入重庆市综合经济实力50强乡镇,青杠街道办事处进入“重庆市百强镇”。2、全县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先后举办了“鞋博会”、“花博会”等各种招商引资活动,扩大了璧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招商引资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引进了顾地公司、乐百氏公司、奥康集团、巨立水泥、宗申三轮、红旗缸盖、榄菊公司等一大批知名企业落户璧山。3、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璧城工业园区是重庆市首批设立的特色工业园区之一。园区规划面积11.4平方公里,首期启动1.4平方公里。目前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034万元,引进企业22家,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1家,建成投产的有13家。2003年园区被评为市级十佳重点建设园区。4、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县“七个一批”措施,使工业经济在全县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2003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7.5亿元,工业总产值87亿元,财政总收入4.0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2亿元,全县企业技改项目347个技改总投资1.03亿元,当年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5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75家,重点工业企业入库税金达到1.2亿元,其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家。

在实施城郊型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业强县战略过程中,我县实现了由农业县向工业县的重要转变,初步建成了渝西地区新兴工业基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核评价中,我县1998年排名全市40个区县(市)第7位,2000年排名渝西地区第4位,2001年排名渝西地区第3位,2003年排名渝西地区第2位。

三、今后工作措施建议

这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虽然对璧山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由于受时空的限制,一些政策也有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当初的一些土地、税费、融资等政策,有的已被新的政策文件取代,有的已失去效力被停止执行,如《关于扶持重点企业的决定》现在执行起来就相当困难。二是部分工业经济政策可操作性差,落实得不够,如《关于大力发展食品工业的决定》、《工业强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就落实得不够。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和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法规还将进一步得到规范。

由于受wto规则、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我县财力不足的限制,我县在制定工业经济政策方面的空间和力度将越来越小。为此,建议今后县里出台工业经济政策时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总政策要少而精,提纲挈领、统揽全局,具有清晰性、系统性;二是配套政策要专而细,具有针对性、时效性,便于操作;三是对国家和重庆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企业发展改革的优惠政策,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

(一)尽快出台我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为了贯彻中共重庆市委6月30日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县计经委应结合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代县委草拟中共璧山县委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1、提高认识,提出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思想;2、努力实现显著提高工业经济总量、工业集中度、工业经济质量效益、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人民生活和就业水平五大发展目标;3、做大做强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一是扶优扶强,提升机械加工业的水平;二是抓住机遇,实现建材业的二次创业;三是创建鞋都,振兴制鞋业;四是依靠科技,努力培育新兴产业;4、大力实施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办好特色工业园区;二是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三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四是发挥人才支撑保障作用;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这个文件出台后,作为我县实施城郊型经济战略、工业强县战略的延伸和深化,将成为我县现阶段统揽工业经济的总政策。

(二)认真清理规范已出台的工业强县政策措施。在清理的基础上,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仍有指导作用的政策,可继续保留;对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政策,应修改完善;对已失效的政策,应予以废止。要结合当前形势发展,认真研究制定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用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服务与管理、整治发展环境等专项政策。不唯书、不唯上,求真务实,能落实多少就出台多少,不搞“花架子”。

(三)用活用足国家和重庆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企业发展改革的优惠政策。主要有:1、新产品开发方面,市政府《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的通知》(渝府发[2001]63号);2、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3、技术改造方面,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4、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5、特色工业园区方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的意见》(渝委发[2003]28号);6、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7、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方面(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2]19号);8、利用外资方面,《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和《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新增优惠政策》;9、进出口方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10、企业改革方面,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0]75号)、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01]52号)。只要企业充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就可以使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以上这十个方面政策的优惠条款,已汇编成册,企业如果需要可来我委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