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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市容秩序整治讲话

城区市容秩序整治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启动中心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月活动,动员全体城管工作者迅速掀起整治新高潮,积极投身到整治工作中,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打好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攻坚战,实现城市环境明显改观和城市品位显著提升,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四届“鲁台会”的召开和“十·一”国庆节的到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对占道市场的管理进行了“管理前置、管罚分离、管理市场化、执法规范化”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了市容秩序、“两打保绿”、“四查治污”、“宁静08”和以取缔规范露天烧烤大排档为内容的夜间秩序“五大”专项整治活动;协调组织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三拆一绿”和迎奥运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实施了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破旧丑建(构)筑物粉刷清洗、施工围档美化、拆除和修复沿街破旧IC卡电话亭等活动;建立了联动督察、现场督办的城管执法快速处置机制,实行了领导包区执法管理责任制,大大提高了城管执法督察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为建立城管执法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08]124号),制定了《牌匾设置规范》,此项工作实施后,将实现我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布局合理、规范有序、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材质高档、安全美观的总体目标。从面上情况看,市区市容市貌和管理秩序有了较大改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成效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了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大家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付出了超常的劳动,完成了艰巨的整治任务,取得了城管执法工作阶段性胜利。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城管工作涉及面广、动态性强、反复性大,市容环境面貌与市委、市政府的期望相比,与广大市民群众对市容环境的需求相比,与周边先进城市相比,特别是与我市即将举办的“鲁台会”对市容环境的高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一是治“脏”不彻底。沿街门店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在个别区域、路段屡禁不止;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渣土运输撒漏严重,毁绿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区域还十分严重;个别路段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三是治“差”力度不大。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部分背街小巷还十分严重;噪声扰民情况严重,投诉不断,解决不力。四是治“顽”创新不强。针对违法设摊和违法搭建泛滥等顽症,我们的工作创新还存在不少问题,街办、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参与意识不够强,属地管理的作用发挥得不够,日常防控监管的机制还不完善,经常工作突击做,突击工作经常做的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地讲,有城市管理问题矛盾积压过多等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从我们自身工作的层面上看,工作上不积极主动、思想上缺乏创新意识等主观因素也十分突出。同时,城管执法工作的经验也启示我们,城管工作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进则退,小进则退;稍有懈怠,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城市管理工作要在坚持长期不懈,持之以恒抓好的基础上,体现节奏感,有常规的管理时期,在特殊时期也要形成高潮,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展示管理水平、管理效果,并对今后工作形成推动。这次开展的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月活动,就是要在“鲁台会”和“国庆节”这个特殊时期掀起又一个城市管理的高潮,意义非常重大。

同志们,“鲁台会”是国务院台办和山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的涉台节会品牌,历经十余年的打造,影响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北方地区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对台经贸文化交流盛会,成为连接两岸人民的纽带、沟通两岸经贸的桥梁,成为全省对台合作和对外开放的综合平台,成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力助推器和靓丽的城市名片。

现在,“鲁台会”召开在即,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和台湾地区的代表团、客商和观众、游客将汇聚潍坊,这既为展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提供了难得机遇,也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对第十四届“鲁台会”各项筹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加快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进行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强化城市管理是迅速有效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动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局性工作,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这次中心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市容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实施重拳出击,迅速解决城市环境中“脏、乱、差”的问题,努力实现“整洁、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重点是强力推进“八项整治”,抓好“三个延伸”,实现“一个新提升”。

(一)强力推进“八项整治”:

一是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对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及店外经营,尤其是露天烧烤和大排档要一律取缔;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取缔一切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违规行为的马路洗车场和马路加工厂,实现退路进场、退市进场。

二是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08〕124号)要求,按照“环境优先、数量适度、档次提升”的原则,拆除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所有无审批手续或已到审批期限的各类户外广告;对经批准但不规范的,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沿街陈旧破损的橱窗广告、阅报栏、公示栏进行拆除或更新;对私设乱挂条幅广告、落地灯箱广告一律予以取缔或没收。

三是乱贴乱画专项整治。对在沿街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上张贴喷涂招聘、租赁、办证小广告等违法行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关于严厉打击制贩假证及乱贴乱写小广告违法行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拳出击,采取强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搞好日常清除和保洁工作,确保实现乱贴乱写小广告“日产日清”。

四是乱堆乱放专项整治。对城市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建筑物料的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责令产权单位或责任人及时予以清除;对在沿街商铺和居民楼附近乱堆乱放杂物或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清除,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的当事人,依法加重处罚。

五是乱搭乱挂专项整治。对未经批准在沿街建筑物、市政设施和行道树上乱搭乱挂条幅,一律予以取缔或没收;严禁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行道树上或建筑物晾台外侧晾晒衣物;对未经批准的庆典设施(彩旗、彩球、拱门)一律予以取缔。

六是沿街施工围档专项整治。对沿街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档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责令当事人按规定进行设置;对围档设置不规范或围档破损的,责令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并进行美化亮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七是破坏市政设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加大对运输车辆车辆带泥上路或不覆盖造成撒漏污染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路面整洁、畅通。

八是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对利用高音喇叭在办公楼、居民区附近或敏感地带进行商业宣传的,要一律予以取缔,对不听劝阻的,没收其音响设备;加强对夜间施工噪音管理,严禁在规定时间外进行产生噪音的方式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予以严管重罚。

(二)抓好“三个延伸”。“三个延伸”是指由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背街小巷向社区延伸、由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延伸,推进管理重心由市向区和街道、社区转移,切实发挥好区、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群众积极性,深化、细化任务目标,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全方位推进体系,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三)实现“一个新提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管理前置、管罚分离、管理市场化、执法规范化”改革方向,逐步把中心城区摊点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全新的摊点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在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同时,立足于方便市民和游商摊贩的生存实际,“取缔一部分、规范一部分、疏导一部分”,在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和部分社区规划建设一些临时性经营场所,疏导商贩、规范管理,使城市摊点有序、整洁、规范、便民,实现经营环境上台阶、服务水平上台阶、城市管理上台阶的目标,促进潍坊市容环境面貌、文明卫生程度、城市管理水平的跨越提升。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城市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是一场涉及面广,艰巨复杂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战役,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各有关单位在主导思想上、认识上要清楚,观念上要有大的突破,在工作方法上要依法行政,把握政策,加强宣传,夯实责任,树立信心,坚定决心,务必做到“组织到位、标准要高、动作要快、责任要明、协调要好、督查要严”,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的推进,实现预定的目标。

(一)组织一定要到位。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要充分发挥区域的龙头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搞好各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基础保证作用,加强服务、主动联系,及时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合力整治,实现全社会的良性互动。

(二)标准一定要高。这次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不能满足于一般的工作标准,不能满足于一般的完成任务,整体工作上要达到“城管创优”标准,同时要在占道经营治理、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等精品工程上标准要再提高,将其打造成亮点工程,切实做到具魅力、出品牌、树形象。

(三)动作一定要快。此次集中整治时间短,任务重,大家要以超常的精神状态、超常的工作措施,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迅速投入战斗,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责任一定要明。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中队、具体人,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五)协调一定要好。各单位在切实做好“守土有责”的基础上,一定要主动配合、主动适应,相互支持,做到取长补短,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整治工作高效运转,整体快速推进。

(六)督查一定要严。完善领导督察、重点督察、联动督察、属地督察、新闻媒体监督等督查机制,加大对整治工作中人员履职情况、管理绩效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要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在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出3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同志们,搞好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事关潍坊对外开放的形象,事关第十四届“鲁台会”能否成功的大事。各单位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之中去,全面掀起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高潮,实现人居环境的良性互动。我相信,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奋力拼搏,真抓实干,整治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实效,一定能够营造出一个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更新、更美的城市形象,为第十四届“鲁台会”添彩增色。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