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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严把三关着力构建信访新机制

区委组织部严把三关着力构建信访新机制

*区委组织部在信访工作中严把“三关”,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不断探索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去年以来,组织部共受理信访案件12件,办结12件,办结率为100%。

一、严把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关。制定和完善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对各种来信来访不推不滑,主动办理和认真答复,能答复的当场作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限时给予答复。工作中,一方面对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从充分理解来访人员的处境出发,问清来访者的基本情况,仔细听取来访人的讲述,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如实记录登记,并耐心细致地进行答复和解释说明;另一方面根据反映问题类别,对情况不清楚需要组织人员调查的,则向当事人承诺答复时限,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的,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办理移交手续。

二、严把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关。一是重视每个信访案件的调查取证。针对海岛交通不便的实际,由分管副部长亲自带班,深入偏远海岛渔农村进行上门入户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找准案件办理的切入点。二是建立信访案件综合督办制度。突出的重要问题信访案件、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反映科级领导干部重大问题的信访件等,部领导负责对信访件的办理进度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并交部务会定期进行集中审核。三是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承办的信访件办理质量进行责任追究,如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对来访人员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办理信访件时不认真负责的,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对办理信访件时调查不深入,导致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责令重新办理并提出严肃的批评;积压、推诿来信来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把信访案件息访关。信访案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发放办结情况反馈表和意见征求表,虚心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利用下基层调研机会,对信访者积极进行回访。建立信访工作成果转化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备案登记制度,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写出分析材料,认真剖析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分类统计汇总,查找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部务会则定期集中分析总结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信访问题的真正解决。在此基础上,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工程”,积极开展党内互助基金募捐,每年安排30万元经费定期走访慰问、帮扶困难党员,解决一些困难党员、干部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