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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镇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镇乡党委处于农村基层一线,肩负着农村基层三个文明建设的繁重任务。这就要求镇乡党委在定思路、作决策过程中,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努力使镇乡党委的思路符合实际,决策科学合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这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宁海县从如何拓宽党内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入手,采取先探索、后规范的方法,对镇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进行了有益的实践。

一、基本做法

1、明确党代表职责,增强党代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一是赋予党代表“知情”的职责。对镇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征求党代表的意见,赋予党代表了解当前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的权利,镇党委通过多种途径向党代表通报;党代表有权了解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了解基层社情民意。

二是明确党代表“监督”的职责。赋予镇党代表评议镇乡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情况,尤其是勤政、廉政的情况;监督镇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对镇乡党委工作的监督,保障镇乡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明确党代表“服务”的职责。党代表要及时传达和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本镇乡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如实地向党委汇报,并协助党委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2、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规范和保障党代表的权利。

一是建立党代表定期活动制度。主要有五项内容:(1)组织党代表视察。组织党代表就镇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各项中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视察督查,一年不少于两次。(2)邀请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有针对性地邀请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研究。(3)邀请党代表参与民情访谈活动。镇乡党委召开民主议事会时邀请党代表参与献计献策,联村干部“周二下村”开展民情访谈、恳谈、夜谈活动时,邀请本村的党代表一同参加。(4)发挥党代表的日常作用。充分调动党代表的积极性,使党代表充分了解并参与镇乡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真正使党代表成为党委开展各项工作的参谋员、宣传员、联络员。(5)邀请县级党代表共同参与活动。

二是建立党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开展事先征询活动,镇乡党委对日常某一重大问题的决策,则通过事先向代表发征询意见书,组织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为积极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当好参谋。意见建议的收集途径有两种方式:(1)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列出专题调查研究课题,由党代表围绕课题调研;(2)党代表根据实际,选择自己认为对镇发展关系重大的课题进行调研。代表意见建议由各代表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后提交镇党委,个别意义重大、时效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也可直接以个人名义提交。镇党委对于党代表意见建议指定专人进行调查办理,采取三条途径反馈:(1)采用书面形式向提意见建议的代表个人进行反馈,并同时抄告全体代表;(2)在镇党务公开栏公开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3)在下一次例会上向代表集中报告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三是建立镇乡党代会例会制度。党代会例会由镇乡党委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1)镇乡党委和纪委向代表报告年度工作,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由代表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2)党代表在年会上可以就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由镇乡党委专题研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或答复。

四是建立“三联”制度。即镇党委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委委员结合自己的分工,联系1-2个代表小组,联系若干个党代表,以切实加强对代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在联系中做到:每年至少谈心一次,每年家访一次,帮助指导收集意见建议;每个党代表联系所在党支部,联系所在村、单位2-5名党员和群众。

二、初步成效

1、增强了党代表的角色意识。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从无到有,是一个新课题,许多代表感到突然。通过一系列的视察、调研和走访活动,代表们消除了党代表是“一次性”发挥作用的念头,认识到党代表也可象人大代表一样开展代表活动,参与党务,监督党委,激发了角色意识,增强了作为一名党代表在本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密切了党群关系。围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三个环节,广大代表开展了视察、提建议、做好事等活动,让身边的群众党员感到党代表不再沉默,是普通党员、群众联系党委的桥梁和纽带。特别是通过献爱心等活动,让部分困难党员、群众得到了实惠,感到了党的关怀,从而加强了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密切了党群关系。

3、推进了基层民主发展。开展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党代表拓展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空间,提供了参与党内重大问题决策的舞台,构筑了进行党内民主交流的渠道,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措施,从而增强了党内民主政治的氛围。通过代表对工作的视察、对党委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建议等方式,做好党委参谋,对党委实施监督,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了新途径,较好地推动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同时也较好地推动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

三、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现状与制约因素

1、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现状。综合平时的调查、访谈和试点情况,镇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基本情况是:

一是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了一定作用。即表率作用;组织推动作用;宣传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参谋助手作用;监督保障作用等。

二是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的作用还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发挥代表作用时效缺乏连续性;发挥代表作用内容缺乏确定性;发挥代表作用结果缺少权威性;发挥代表作用在形式上缺乏有效载体。

三是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存在普遍的思想和社会基础。从访谈情况看,大都能认识到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与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对它的意义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认识,对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十分支持,抱有很大的热情。

2、制约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一是制度因素。与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相比,党代表发挥作用缺少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均未对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身份、地位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对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应发挥的作用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没有党内职务的党代表在发挥作用时,很难分清是以党员的身份在尽党员义务,还是在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同时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党组织均未设立针对党代表的管理、联系机构,也没有要求党代表以代表身份发挥作用。

二是素质因素。党代表在意识上的转形和角色上的转换还不到位,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性和职责认识还不深。有的党代表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使命感,党员意识和代表意识不强,个别党代表安逸思想、得过且过思想严重,不能积极履行党代表职责;一些党代表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特别是部分党代表的调研分析、参与决策、组织协调及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欠缺;有的党代表在闭会期间还要承担其他工作,精力难以保障,特别是一些基层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后,忙于生计,在时间、精力投入上确实有困难,影响了作用的发挥。具体表现在行使职权的自觉性不高,参政议政主动性不强,议案的质量不高,存在“四多四少”问题:视察多,建议少;“行政”内容议案多,“党建”内容议案少;涉及自身部门(单位)利益的议案多,涉及全局利益的议案少;议案“问题”多,“措施”少。

三是社会因素。目前,党内发扬民主的环境还不够宽松。部分领导干部在增强民主意识、树立民主观念、培养民主作风、掌握民主方法、养成民主习惯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在认真落实党员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党的建设法制化还不够,人为因素较多,对党代表重视不够,支持不力,在重大问题上党员的意愿讲得不够,党员和基层干部对党委决策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外,党员群众对党代表的了解和理解不够,党代表发挥作用缺乏坚强的群众基础。

四、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对策建议

1、完善党内规章,为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奠定法律基础。解决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问题,首先是党章上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调查中,多数同志提出,在我们党的章程里,对党代表的地位和身份,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内容范围、职责要求等,应该用相应的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明确党代表的职责:一是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二是对党委及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对地方和所在选举单位三大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对有关决策进行调研和监督;五是听取并反映所在单位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接受所在单位党员、群众的监督等。

2、强化管理服务,形成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党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党代表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证。为保证党委与党代表的密切联系,也便于党代表与党委联系渠道的畅通,应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络机构,负责与党代表保持联系和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当前主要是要建立和完善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反映制度。让党代表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及时了解党内生活的重要信息,了解党内机制的运行情况。用制度规定党内定期不定期通报的内容、范围、重点、时限、反馈等基本要求。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党内的重大决策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让党员畅所欲言,把各种不同方案讲出来,然后在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集中,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通过决策的民主化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减少决策的失误。三是建立代表定期调研制度。每年确定一批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课题,交代表小组开展调研,提出对策,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党代表日常联系制度,确定党代表联络员,负责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工作,收集、综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向党委汇报。五是建立和严格执行提案制度。要明确规定党代会提案的条件和程序,形成提案提出、确立、处理、反馈一套工作机制。

4、提升党代表素质,实现党代表素质与作用的和谐统一。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代表的日常教育培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代表各种素质的培养和培训。主要包括:进行党内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有关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培训;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增强其他各种能力的教育和培训等,以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二是要强化对党员代表的管理。要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述职评议制度。每一个党代表要联系本选区、本系统若干名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活动。党代表每年还要向本选举单位内党员作履行代表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同时也接受本选举单位内党员的监督和民主评议。

5、明确职责分工,正确处理好与人代会、政协会的关系。人代会、政协会实行的都是年会制,其代表、委员都是常任的,而且部分代表委员与党代表有是交叉的,因此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制度必须处理好相关关系,工作重点必须有所侧重,否则就有一种重复劳动的感觉,影响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制度的生命力。我们认为,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制度要从发挥党组织和党代表特有的优势出发,要关注自身建设问题以及执政中碰到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问题,党的代表必须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上体现党代表特有的作用,必须在拓宽党内民主渠道,避免和减少党委决策上的失误上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