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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饲草供应工作通知

确保饲草供应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奶牛牧场和养殖户大规模储备饲草料之际,为确保饲草供应不受影响,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障饲草类作物运输车辆畅通行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养护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道路和公路的养护力度,保证路面质量,提高通行效率。

二、依法放宽通行准则。

公路上整车运输饲草类作物的车辆,必须自觉遵守《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月1日前,交警、运管、农机、工商等车辆管理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未违反道路通行规则,且证照齐全的整车运输饲草类作物的本地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不得征缴任何税费;确属超限超载的,交警、运管部门先予警告,对违法行为登记后,实行当日首次登记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政策;对有超速行驶等其它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行为但并未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执法部门按照简易程序现场处置,及时放行。

三、加强源头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切实加强对农民、养殖户和驾驶人员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饲草类作物运输者的守法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和其它违规运输行为。

四、加强督促检查。

旗政府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负责对交警、运管、农机、工商等车辆管理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由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监察局和纠风办共同组织实施。交警、运管、农机、工商等部门也要成立专项督查工作小组,监督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违反政策规定,影响饲草类作物运输车辆畅通行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