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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活动通知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活动通知

为切实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第一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湖南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政办发[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华容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电局、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婚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婚检对象:全县所有新登记结婚人员。

三、婚检机构:县妇幼保健所。

四、婚检流程:城乡居民和单位职工,凭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件,经县婚姻登记机关或婚前医学检查机构核实后,发给《湖南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通知单》。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凭《通知单》填写《湖南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花名册》,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使用统一的《婚前医学检查表》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交婚姻登记部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婚检工作。婚检是针对影响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先天残疾的技术干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婚检作为全面落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基本国策的大事来抓,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2、全面推行免费婚检。从年9月1日起,在全县推行免费婚检。全县确定婚检经费标准为100元/对。婚检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3、严格规范婚检技术服务。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免费婚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依法规范婚检机构,重新组织评审,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婚前保健服务项目,严格质量监督,保证婚检质量;对从事婚检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婚检机构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供优质婚前保健服务,切实做好婚前咨询和婚前指导,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正确认识和积极配合婚检;要倡导婚前保健和婚姻登记、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相结合的整体服务模式。

4、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和鼓励婚姻登记人自觉进行婚检,新闻媒体要把开展婚检和实行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列入宣传的内容,开辟以婚检知识为重点的宣传专题栏目。婚姻登记机关要引导、督促婚姻登记人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机构要在公共场所开辟婚检知识宣传栏,制作并向人民群众发放形式多样的婚检宣传资料。通过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掌握预防保健、优生优育基本知识,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促进婚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