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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土地清查通告

开展土地清查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杜绝非法买卖土地行为,防止土地资产流失,促进我县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决定对我县城乡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清查范围:

城市规划区所有建设用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村民宅基地、自留地、出嫁女地、独生子女地)、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土地(主要是行政划拨土地、闲置土地)。

二、土地清查时间:

自本通告之日起实行全面清查,并要求三个月内完成清查任务。

三、各乡镇、村场、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本通告要求,认真开展自清自查。

并将清查范围内的土地来源及使用情况,在本通告之日起60日内报华容县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

四、严肃清查工作纪律,对瞒报、延报、漏报土地真实数据和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为确保土地清查取得实效,暂时冻结清查范围内所有用地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

六、本通告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