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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定一问责管理通知

实行四定一问责管理通知

为科学细化并量化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验收标准、责任人、完成时限,让镇、村两级领导和干部知晓基层党建抓什么、怎么抓,确保规定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创新工作有所突破。根据中共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实行“四定一问责”管理的通知》[党组字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党建主要工作实施“四定一问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四定一问责”内涵和范围

“四定一问责”是指对基层党建主要工作从“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四个方面进行细化分解,并据此建立工作台帐,并对责任领导和干部工作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的一种管理办法。本年度实行“四定一问责”管理的工作项目有以下14项:镇党委自身建设、党员创业孵化工程、“三培两带两服务”工作、党建示范村建设、村“两委”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党组织“进区入会”、“村居联建”、发展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建设、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党员互助会建设、城镇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做好“四定一问责”管理的基础工作

建好基层党建项目台帐,是实施“四定一问责”管理工作基础。“四定一问责”管理的项目台帐包括项目类别(按照工作属点上工作或者面上工作分别填入相应台帐)、具体名称(指工作事项)、主要任务与要求(指工作事项的工作要点、质量要求)、责任人(分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完成时限、督查记录(指镇自查情况和县级督查情况)、验收情况(指此项工作年终党建工作检查考评情况)。

三、切实抓好跟踪问效

1、明确责任。各包村领导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负责人,要带着谋划党建工作,自觉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带领支委成员抓好工作落实。

2、从严督查。镇党委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调度、年终一考评”的要求,定期对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未按时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或下发通报。

3、强化问责。为切实保证“四定一问责”管理对基层党建推动作用的充分发挥,根据中共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实行“四定一问责”管理的通知》(党组字[]4号)文件精神,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的,将对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进无力、进度缓慢的单项工作,将以下发督办单的形式,限期整改;凡村(居)被县通报二次或同一事项被连续督办两次的,分别对挂点镇领导、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