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食盐市场供应工作通知

食盐市场供应工作通知

近日,由于部分群众听信日本核泄漏事故可能使海盐受污染的传言,一些地方出现抢购食盐现象,致使有的商店食盐出现脱销,影响食盐正常供应秩序。目前,我县食盐库存充足,能确保县内供应。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出现的抢购食盐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抢购食盐现象的漫延和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县盐务局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组织调运,确保食盐储备,要加强食盐配送销售管理,严控销售商借机囤盐。

二、县商务局要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做好食盐市场供应工作。要加强各零售商业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

三、交通运管部门要确保食盐运输畅通,对运输食盐车辆优先放行。

四、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防止出现哄抬盐价、大批量抢购食盐、不合格食盐进入市场等现象的发生。

五、县公安、维稳部门要加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力度,加强对食盐购销商场的巡查,确保不因食盐供销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消除恐慌心理,劝导群众不要盲目抢购。盐务及商务部门要下派工作人员进驻各大超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由县盐务局将公告内容(见附件),在大型超市周边张贴,县新闻中心要将公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

七、加强对市场其它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购销、库存和价格动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预测预警,防止其它商品发生抢购现象。

八、要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及县盐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维稳办、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并于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前向县应急办信息零报告(联系电话:5793110)。

九、严禁各乡(镇)、各单位干部职工抢购食盐,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