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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通知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上旬开始在全市开展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村财务审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一)审计的目的

通过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遏制财务管理混乱的势头,促进“村账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对农村承包合同的审计,促进承包合同的兑现,保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通过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通过对粮食风险基金及良种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抵扣现象的发生,使党的惠农政策真正送到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查处违纪案件,预防和制止经济犯罪,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审计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重点是: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涉农收费情况的审计,债权债务清理、财务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审计,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出租变卖集体资产等组织专项审计。

主要内容包括:1、财产的验证和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2、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3、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4、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5、收益(利润)分配情况;6、转移支付到位情况;7、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经济责任。

二、开展农村财务审计的方式和审计年限

(一)审计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的审计方式主要采用就地审计。全市分为三个审计小组,各个审计小组负责本小组乡(镇)村委会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市经管局今年未审计的村委会委托当地经管站负责审计。审计小组分组安排由市农业局另行下文通知。

(二)审计年限

审计年限自年6月1日至今。如遇特殊情况可追溯到以前会计年度。

三、几点要求

1、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审计小组搞好本次审计工作,并通知被审计的村委会(见年农村财务审计计划安排表),将账簿、报表、凭证等有关资料整理好。没有报账的村应督促其尽快报账做账,做好迎审准备,保证审计顺利进行。对阻碍审计、拒绝或者拖延提供审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严肃纪律。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审计小组人员应遵守审计人员守则,认真做好审计记录,客观公正的出示审计结论。

3、认真总结。审计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将审计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