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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的通知县

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的通知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我县已发现手足口病疫情,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抓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疫病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周密安排好各领域、各环节的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统一要求切实安排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应急储备、疫情监测和卫生宣传工作经费。卫生、宣传、教育、药监、工商、商务、*、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

加强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农贸市场、建设工地及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工作,发现有手足口病疑似症状的患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就诊。对违反规定瞒报、迟报传染病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于5月12日迅速将建政办电[20*]48号传真电报的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抓好群防群控,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要坚持预防为主,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抓好群防群控。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餐饮行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管,减少传染病发生。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监管,切断一切可能的疫病传播途径。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网络作用,加强城乡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把少年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抓好儿童家长的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教育,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家庭防护。各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要迅速将已印制的手足口病防控资料发放到学校、托幼机构和儿童家长手中,让全社会都了解和掌握手足口病防控知识。

四、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救治水平

县级和各乡镇医疗机构要按照5月10日全省手足口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防治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预防控制、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对于已经出现的手足口病患者,要全力抓好救治工作。要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防止和减少医源性传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