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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的通知

卫生局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实现20*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四年间我县将相继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今年,我县任务是58例,以后每年度救助人数在各乡镇摸底、筛查的基础上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救助对象

全县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

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县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二、经费来源

为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顺利开展,县财政将依据本年度实际完成白内障手术例数,按每例350元拨付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与职责

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领导、指导和协调。乡镇政府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残联、卫生、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组织、动员白内障患者按时到指定医院筛查;负责白内障患者术前、术后接送工作。

(二)县残联: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本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基本情况;审核贫困证明材料,负责做好白内障患者初查、复查及手术日期的安排。

(三)县卫生局:抽调眼科、内科专家负责对手术对象进行初筛、确定;负责白内障患者初查、复查地点安排,以及相关技术配套服务工作。

(四)县财政局:依据本年度实际完成白内障手术例数,及时拨付摸底、建档、初查、复查、护送等经费。

(五)宣传部门:宣传党委和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和关爱残疾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广大白内障患者改善功能、重见光明的前后生活变化和社会反响。

(白内障患者筛选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