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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禽流感防控通知

卫生局禽流感防控通知

应对今冬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严峻疫情,切实加强我镇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根据省、市、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要求,就镇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紧急动员,立即开展我镇家禽生产大普查

各村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家禽生产情况及规模养禽场、散养户开展普查。普查内容:1、目前家禽存栏量。2、禽流感疫苗注射量。3、没有注射禽流感疫苗家禽量。4、注射禽流感疫苗的免疫卡发放情况。5、家禽疫情情况。6、养禽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明白纸发放情况。各村包点点长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务必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如有失误,各村点长、村委会主任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

各村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按镇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各村委会主任为疫情监测员和报告员,有无疫情均在每日10时前报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指一接到疫情报告就立即上报县防指,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诊断开展扑疫工作。如延误报告,各村点长、村委会主任负全责。

三、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制免疫工作。

我镇第一批禽流感疫苗注射后,按县防指要求,近期将开展第二批禽流感疫苗注射工作。第二批禽流感疫苗注射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各村委会和动物防疫员具体操作,务必做到所有家禽一只不漏,免疫率100%。如有漏防,一旦发生疫情各村点长、村委会主任负全责。

四、家禽圈养制度

各村务必做好家禽圈养制度宣传,一律不许散养。镇将组织督查组,发现有散养家禽,一律视为染疫,就地予以扑杀。

五、各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

畜牧部门认真开展疫情鉴别、免疫接种、疫情监测及家禽检疫工作;工商部门切实加强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执法力度。对未检疫家禽坚决不予上市,每日确保对家禽市场消毒,坚决关闭活禽宰杀摊点;财政部门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费用;*部门协助工商、畜牧部门对家禽市场监督及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及防疫物质调运;卫生部门负责人禽流感的预防、监测和控制,严防禽流感在人群中传播,并做好疫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广播、电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工作,宣传防控科学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以上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将以法追究其责任。

六、严格执行疫情制度

各村应大力宣传疫情报告制度即由村疫情报告员向镇防指报告。镇防指向县防指报告,一级一级上报,不得超级上报,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按正常疫情报告程序上报或向外疫情情况,将按扰乱社会治安论处。

疫情报告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禽种类和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病变、养禽户养禽生产及免疫接种情况,报告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且必须在发病4小时内报告。镇防指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鉴别诊断,一旦疑似,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