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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液化气价格检查的通知

物价局液化气价格检查的通知

为规范液化气市场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上涨,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省物价局《关于严格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价价发〔20*〕1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液化气价格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一、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形式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省物价检查所具体实施。省上对中央驻*单位和省属生产石油液化气的中石化西安分公司、中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实施检查。其他企业和经营者的液化气价格检查工作,由各市自行安排。

二、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检查范围:我省境内所有生产液化气的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站点。

检查时限:2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内容和时间

检查内容:按照*西省物价局《关于严格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价价发〔20*〕13号)文件精神,有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检查;没有最高限价的,按当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价格政策检查。

检查时间:20*年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2月21日至28日,各地主要做好检查前的宣传、公告和组织工作;第二阶段为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20日,各地对相关单位实施检查;第三阶段为处理总结阶段,时间为3月21日至31日,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查处的违价行为进行处理。

四、检查的几点要求

1、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石油液化气价格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此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物价部门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省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