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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通知

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为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稳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8〕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期检查的实施、总结、上报工作。

三、“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参见《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表》。

四、“五五”普法中期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本辖区内“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上报自查总结。在自查基础上,省厅将组织对部分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各级在自查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中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同时注意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

六、本通知下发后至9月20日为自查阶段,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自查和总结上报工作。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省厅视情组织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各地要在9月底前将自查总结报省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