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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鸡规模养殖场调查通知

蛋鸡规模养殖场调查通知

各市州畜牧(农牧)局:

为全面掌握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扶持的重点和措施,切实做好落实国家蛋鸡产业扶持政策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织工作。

由市州畜牧(农牧)局负责辖区各县调查组织和汇总工作,汇总表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统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把辖区所有符合规模数量的蛋鸡养殖场(户)纳入填报范围。有条件的市州可另附表填写肉鸡情况。

二、调查填报重点。

重点统计填报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分1万-19999只,2万-29999只,3万-39999只,4万-49999只,5万只以上五个等次。填报具体的养殖场、养殖大户及其养殖情况(具体见附表,可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下载)。

三、时间要求。

10月30日下午5时前将汇总表传真我厅畜牧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