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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建设系统统一着装通知

整顿建设系统统一着装通知

各市建委、规划局、房地产局、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建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部级风景名胜区: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建设系统统一着装的通知》(建综[*4]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建设部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后续工作。同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建设部文件的精神实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让社会各界认识建设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艰巨性。

二、为加强建设监察组织执法服装的管理,我厅*0年以建法字204号文件印发了《*省建设监察组织执法标志及服装管理办法》,该文件是建设部[]建城字第89号《关于印发<城建监察队伍标志和装备规定>的通知》在我省的进一步细化。各地按照省人大《*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省人大《*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建设厅《*省建设监察组织执法标志及服装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着装的,要按照建设部文件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有关工作。其他存在的建筑市场稽查着装等,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予以收回。

三、请各地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填报附表,于9月10日前将有关清理整顿结果报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