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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通知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三个“零增长”的目标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激增,企业趋于生产旺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部署,相互联动,及时落实春运安全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船逐一进行检查,把好源头关,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并进一步加强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投入营运,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各级水上交通和渔业部门要加强水上与渔业生产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和非客船载客。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冬、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各级、各部门在元旦春节前夕要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点为大型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等,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现场监督,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监管和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高危行业如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值班,改善作业环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加大“三合一”企业的查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落后的、不安全的生产方式和设备,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扎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春季多雨水、雷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雨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矿山、水库、尾矿库、桥梁和隧道施工场地及临近山坡的工厂、民用建筑、公路等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各级电力部门要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级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游客安全,教育部门要重视做好学生春游安全。

六、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及时报告春运和春节期间的各类安全信息,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