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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奥运讲文明通知

迎奥运讲文明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口岸委(办、局):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明委〔**〕2号)、中央文明办《关于海关总署〈关于恢复开展全国共建精神文明口岸活动的请示〉的复函》(文明办函〔**〕13号)的精神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恢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相关文件的通知》(国岸发〔**〕12号),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口岸系统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下简称“迎讲树”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迎讲树”活动的意义

第29屇奥运会是全世界人民的体育盛会,也是一次展示中国灿烂历史文化、辉煌建设成就和人民良好精神风貌的难得机遇。广泛开展“迎讲树”活动,对于普及“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广大口岸系统工作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功举办一屇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具有重要意义。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展示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全国口岸系统要以开展“迎讲树”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塑造口岸良好形象。

二、开展“迎讲树”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熟悉其内容,掌握其精神,并身体力行广泛宣传。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在全国口岸开展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广大员工重点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使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蔚然成风。树立和弘扬口岸系统良好职业道德风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员工言行举止、仪容仪表,普及社会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常识。

(三)实施文明服务工程。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有关要求,结合口岸工作特点,加强奥运及残奥知识、外语和手语、应急处置、防灾避险、自救互助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推动各现场、各岗位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四)营造良好口岸环境。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完善口岸工作现场文明执法的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和其他口岸执法单位,按照净化、绿化、美化的要求,相互配合,共同改善口岸工作现场环境以及口岸公共区域环境。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速度,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良好环境。

三、开展“迎讲树”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各级地方政府口岸管理机构应将“迎讲树”活动作为2008年全国口岸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中,应包含和侧重“迎讲树”活动的内容。

(二)地方各级政府口岸管理机构要根据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地方各级政府口岸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以奥运会主办协办城市和全国大中城市口岸为重点,抓好公共场所、服务窗口等领域,着重解决文明礼仪、公共秩序、工作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具体事情抓起,努力探索和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出实招、出新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迎讲树”活动落到实处。

(四)地方各级政府口岸管理机构在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考核过程中应侧重对“迎讲树”活动内容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评比和推荐的重要参考。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考核评比表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奥运会闭幕后,评比和表彰在共建文明口岸和“迎讲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