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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祭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祭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了保证我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白西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包括民政、工商、卫生、安监、马泉街道办事处等。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包括消防大队工作人员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包括交巡支队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堵塞。

3、治安组:组长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兼任,包括公安局干警2-3名,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4、安监组:组长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人员2-3名。

职责: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一)对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区民政局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散群众。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三)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到达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四)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五)在祭扫重要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30日至4月10日实行24小时值班,指挥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区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定期检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四)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五)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

(六)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镇、办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办负责组织管理。各镇、办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区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