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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控工程方案

水污染防控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水污染重点防治工程项目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下达年重点企业污染减排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执法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环保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促进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完善的机制、有力的措施、严格的执法,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为我县赶超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10月底前,列入市政府重点防治和减排任务的企业及松溪河、潇河流域昔阳段内所有企业,健全环保手续,建立环保设施,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根据省、市要求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COD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对污水排放的实时、连续监测。所有企业必须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达标验收和申领排污许可证。列入市政府重点整治项目及全县涉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规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按标准建立和规范排污口,及时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各项重点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高标准建设。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强化落实2011年重点企业污染减排任务和水污染重点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昔阳县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水污染重点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全县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组长由副县长常凤鸣担任,副组长由县环保局局长梁瑞华、监察局局长尹洲涛担任,成员由环保、经贸、发改、住建、国土、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2、精心安排,确保落实。针对列入工业废水深度处理项目的实际,要督促企业制定详细的废水治理方案,特别是3个涉煤企业,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对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建立污水处理站,按照污染物的不同种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治理标准,迅速安排落实项目的治理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与建设质量。中水回用工程项目与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住建局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早日动工,监察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督查,保证工程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

3、加强监管,服务经济。对列入重点整治的企业,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并在技术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既要依法进行严格监管,又要立足于企业,真正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4、严把关口,强化执法。一是将松溪河、潇河流域昔阳段涉水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不少于每月4次的监管频次。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业给予罚款、加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等经济处罚,其他更加严厉的处罚手段包括责令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的企业停产关闭等。